就只停留在一片鼻涕交缠之上;是他把可怕的死小鸡放进我的书包,害我有三年的时间都不敢用书包而用塑料袋装着书上学,为此经常被老师罚我举着写有‘我错了’的纸牌到操场晒太阳==;是他用拖布打得和我玩的同学对我敬而远之(连俊亨弟弟有一次都被他打得两天不敢和我玩),所以除了惠凌、小英小学我几乎是孤家寡人……总之眼前这个混蛋对我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最可恶得是三年级拔河比赛时他竟然拽破了我的裙子,至今我都无法忘记那天在全校同学嘲笑和同情声中只穿着内裤被舅舅抱回家的我。
庆幸的是这个混蛋小学毕业后就随父母搬家彻底的离开了束草,为此我还和俊亨(姜志翰绝对的反对者)、惠凌、小英烤红薯庆祝了一番,可是为什么现在惠凌竟然跟这个混蛋联系在一起?凝视着眼前生动鲜活的混蛋,毫无疑问——我想我知道惠凌(见到帅哥就免疫系统失调的重度患者)为什么居然冒着可能被我狂轰乱炸的危险让我帮她送什么寿司了,因为即使站在这个混蛋的坚决反对者的立场,我也不得不承认眼前的姜志翰很帅,三年多不见这家伙完全脱离了青涩毛头的行列,浓黑的头发零乱地摆在头上却个性张扬,一对深邃的眼睛,棱角分明的轮廓,这些都是形象中上的太基所无法比拟的。
但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呀,忠厚诚恳的太基可比这个混蛋强一万倍呢?
我们相互对视了大概三分钟,对面的家伙先开口了“李志恩,好久不见了。”他冲我微微一笑。
但我表情非常僵硬。真是奇怪,他怎么笑得出来,我可是被他荼毒了整整五六年的发誓和他势不两立的人,他看到我都不吃惊?不尴尬吗?
答案只有一个——我,李志恩,在二OO三年五月十一日被我的死党池惠凌彻底出卖了。
“……”我面无表情地坐着,眼神漂向那朵火红的玫瑰。
“李志恩,看这儿,你不记得我了吗?我?”姜混蛋用手不停的在我眼前晃动。
记得,当然记得,记得你怎么打我的俊亨弟弟;
记得你怎么把我心爱的朵儿(妈妈买给我的小狗)浑身剪得光秃秃的;
记得你怎么把杀虫剂喷到我的头上;
记得你怎么把我留了六年的头发剪掉;
记得你怎么把我的小学毕业照变成只剩下你和我的脑袋还存在的透光孔纸板(其他同学的脑袋全部被姜混蛋不知用什么挖掉了变成了鲜明的三十五个圆洞),所以上初中时别的同学拿着小学照片交流,我却从不敢凑上去……我多想忘记这一切!
“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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