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却找到了。
大概……人生总是这样充满意外。
念书时她读过一本书。
张爱玲在里面说“寻找,寻找,寻找……只想找一个在我失意时,可以承受我的眼泪,在我快乐时,可以让我咬一口的肩膀”
……她觉得那种心情,大概就如她现在这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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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氏集团的工作其实很清闲。
就像陈军说的,陈氏目前虽然陷入到一些危机里,但养一个只拿工资不干活的闲人还是养得起的。
周森的办公室很大,有个隔间,里面是休息的地方,外面和他的卧室一样,都有个很大的落地窗,因为楼很高,站在窗前朝外看,会让人有些晕眩。
“那是因为你有恐高症。”周森来到她身边不咸不淡地说着,甚至恶劣地挑起嘴角,“你说我要是把窗户打开你会怎么样?”
罗零一立刻吓得退后好几步,不悦地看着他。
现在的她已经是今非昔比了。
那个只有两三件衣服来回换着穿的拮据女孩已经不存在了,现在站在这里的,是有着漂亮的脸蛋,美好的身材,以及身着香奈儿套装的女人。
唯一不变的,是她脸上那份防备与孤傲。
很难见到这样的异类,孤傲大多用来形容男人,可放在她这样的女人身上,却也意外的合适。
她便是那样,有些冷艳,单薄的身体站在那,孤孤单单的,尽管贫穷、还有过糟糕的经历,但他眉宇间仍然存有她的骄傲。
岁月和社会的折磨,只是耽误了她,但没有毁掉她,这简直太可贵了。
“其实我很羡慕。”周森看了她好一会,淡淡地说,“也很佩服你。”
罗零一惊讶地望着他。
周森摸了摸她的头,像个感慨的长辈。
“经历过那些事,你还可以保护住你那颗心,真的很让人佩服。”他勾唇一笑,自嘲道,“而我,只是为了一个信念,为了找到一个能让自己停下来的理由,才踏上这条不论生死都必须有个结果的路。但是很遗憾,我到现在还没找到那个理由,而悲哀的是,我已经开始疲倦了。”
罗零一似懂非懂地看着他,他的话她听不太懂,此时此刻,她能回答的,似乎也会有一句话。
她握住了他的手,低着头说:“你做的很好。”
周森讶然地注视着她,心想,也许这就是他一开始为什么会对她抱有一丝仁慈,后来又为什么与她纠缠不断。
她站在他身边,即便再糟糕的心情,也会缓和一些,因为他知道,她很需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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