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散的差不多了,他缓缓的走到我的跟前,牵起了我的手,他的手很瘦,刺骨的冷。“你,似乎是我的了呢。”
我害怕了,却不敢轻举妄动,望着那张绝色的面孔,愣愣出口,“你还没付钱。”
他的嘴角扯了一个弧度,将我的手递到他的唇边,缓缓的印上了一个凉嗖嗖的物体,“我值万两,你值五百两,我亲你一下就够买了你的了吧。”那带点沙哑的嗓音撞击着我的耳膜和脑神经。
“你无耻。”我始终还是没有将这种话说出来,受了蛊惑一般,在那个凉嗖嗖的物体印上手背时红了脸。
以上就是我和刘逸的初遇,而现在,我正坐在春风楼的上房里拨弄着古琴唱着我那远方的歌儿,他则撑着下巴随着我的旋律目光荡漾。
说实话,刘逸真是我遇见过的最奇怪的人。其一,他这么号祸国殃民的人物却有着这么个普通的名字;其二,他用一个简单的吻手礼买了我,而当时一脸惊恐不可思议的湄姨却也出人意料的同意了;其三,他买了我以后却让我住在春风楼里,每日过来只听我唱唱歌。
我很明确的告诉他我不属于这个国家,我是齐国人,马上就要回齐国了。他也很明确的告诉我,我被他买下了就走不了了,除非我按照一天二十两银子的标准给他唱上二十五天的曲儿。于是,望着那张脸,在经过神乎其神的思考后,我很干脆的答应了,而且经过讨价还价,我多陪他五天,他就给我一百两的路费回家。
“刘逸,这是第十三天了,你要听儿歌还是摇滚?”我抓了把他面前的瓜子磕了起来。刘逸很自然的也跟着我的样子磕起瓜子来,说实话,看美人真的是件很赏析悦目的事,因为那种风情十分十分迷人,同时这也是件痛苦的事,因为你见着有人类嗑瓜子磕出了不属于人类的美就会不好意思再嗑瓜子了。好歹,我也跟刘逸相处了十二天了,虽然还会偶尔看着他走神,但大多数情况下我还是能嗑下瓜子去的,虽然我同时会吃些瓜子皮进去。
“儿歌,”刘逸将嗑好的瓜子优美的投入口中,抿了口茶,放松得很。是的,就如你现在所看到得一样,刘逸这人其实和他的名字一样平易近人。并且,在我的熏陶下,他很快接受了我所知道的各种音乐流派与风格,并且在各种歌词的熏陶之下粗通了许多现代汉语词汇以及鸟语数句,这让我很佩服他的语言天赋和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
君子之交与惊变
我瞧着刘逸一副放松的样子,也放松下来,随口哼出的却是那首虫儿飞。
来到吴国的这一个多月,慢慢磨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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