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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狸儿,他们是强盗,他们的钱都是抢来的,我们拿他们的钱也没什么不对啊!要是进城没有钱的话,我们就得去偷别人的钱,那样做才不好呢……”
在我百般讲说之下,他终于采纳了我‘把强盗身上的钱拿过来用一用’的想法。手脚利索的搜光了13个强盗身上的所有钱财,我才心满意足的看着他把钱聚在一起,装在一个钱袋里。虽然钱不多,可也凑合够花,等进了城,我在想其他办法来赚钱吧。
从这次洗劫强盗中,我得出一个结论,这里人类的生存环境,类似于古代的水平,因为钱是铜板,只有不多的零碎银子,还被强盗们糟蹋的灰不拉几的,看着恶心。不过既然这样,那是不是意味着,这里的大面值财物是金子?
金子,金子,想到我就两眼冒光,那个女人不爱钱,而我更是有着特殊的嗜好,金子控。心里暗想,要是这里真的是以金子当做大面值的钱财,我一定要来个疯狂大收集。
催促着狸儿上路,我们继续向城镇的方向赶去。
……
一路上通行无阻,可能是快要接近城镇了,这里的治安都很好,没在遇上什么山贼强盗之类的。
我趴在他肩膀上,抱着尾巴悠闲的晒着太阳。自从他告诉我碰触尾巴就是做。爱之后,就再也不要我缠着他的脖子了,于是我只能把尾巴自行折叠起来抱在胸前。一只红色的小狐狸,抱着一大团毛茸茸的尾巴们看起来要多滑稽又多滑稽,但也只能这样了。
没过多久,我们两个已经站在了高大城墙的大门前了。
灰色的墙壁高挺、耸立,给人一种威严肃立的视觉冲击力。
这里来来往往的民众很多,而狸儿经过一阵子的奔跑,已经搞得回头土脸,看不真切相貌了。所以我们两个很顺利,没有引起任何轰动的就进了城。
按照我说的,他带着我找了一家看似不错的客栈,走进去交钱,要了个房间。
有了钱,客栈里的小二们办事都很利索,我们刚回房没多久,两桶热腾腾的温顺就被抬了上来。他又给了那几个抬水小二一人几个铜钱打发他们出去了。我嘿嘿一笑,也不再僵着身体装围脖,一个跳跃就窜到了一桶水里,爽快的在温水中游了几个圈儿。
他见我玩儿的这么爽,也摇身一变成了一直黑色的狸猫,跳进了另一桶水里,学着我的样子游了起来。
边玩水,边打量着这二十个铜板一天的房间,其实也就一张床,一张桌子,几个凳子而已,只是看起来比较干净,就用掉了二十个铜板,虽说有些心疼,但想想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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