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米兰和叶青喜欢蹲在天井里说话。她们望着天空,鹅毛样的雪在簌簌地飘下来,粘在她们的头发和脸上。铁门外有人在清扫积雪,扫雪的两个男人在说着话。米兰和叶青注意地听着外面的声音,这时她们发现小风窗被打开了,继而飞进来了几张纸团。叶青迅速拾起地上的纸团,扑向小风窗,外面的人见是叶青忙说:“陈明走时说他走得急,让你多保重。”
叶青的身体俯向风窗边上的墙,她动了动脚,稳住了自己,然后她跪下去嘤嘤地掩面而哭。其实那个叫陈明的男人的死是必然,她从始至终都明白。失去陈明,叶青感到眼前一片昏暗,她认为陈明这个没见过一面的男人,才是她生命中真正的期待,他就是波涛中那盏不灭的灯火。这个男人来到她心中成为生命的支撑,也只有短短的几个月。几个月就让她感觉到一生从未有过的感动和安慰。
吃饭的时候,郑大芬和叶青同时接到了判决书。丁素通知她们收拾东西,下午就离开看守所。叶青对判决书上所有的内容却只瞟了一眼,她最关心的是上诉之后,重新判决的刑期。然而她失望了,她万万没有想到法院给她的是维持原判,十八年实在是太漫长了。
郑大芬接到判决书后,不以为然地在号房里走来走去。她叽里咕噜地骂着什么人。骂了一阵后大家似乎听出她在骂丁素骂看守所,骂整个号房里的人。反正她要走了,想骂谁都可以。继而她把判决书拿在手里晃来晃去。她满脑子都是判决书上的内容:上列上诉人因诈骗一案,不服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年度芜刑字第16号刑事判决,分别以事实不实、定性不准、量刑不适等为由,向本院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现查明:×年×月,郑大芬、张大明伪造身份,冒充高干子女,以为国找宝,集资查找美元资产为名,进行诈骗。张与郑紧密配合,积极互相鼓吹,共同进行诈骗。郑、张二人以此为手段先后在H、M等地分别诈得人民币:25,700元;9300元;1,000元,共计:36,000元(已追缴5,690元)。
综上所述,本庭认为:上诉人郑大芬、张大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冒充高干子女,诈骗他人财物,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诈骗罪。上诉人郑大芬、张大明在上诉中提出了理由不能成立,本庭不予采信,原审法院对其定罪量刑正确,应予维持。现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六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