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种一脚踹到他脸上的冲动。
“若是侯府婢仆,得主家赏赐,确实有可能穿着锦绣。但小姐身上昂贵的可不仅这一件,恕在下眼拙,小姐的鞋子是银丝月光锦吧,还缀着珍珠呢。这样的鞋子可不适合在外面走路,尤其这样荒僻的地方,弄脏岂不可惜?”
这丫的眼睛也太尖了吧,黑灯瞎火的,竟然能看清楚这么多。这双鞋子是她自己的,自然华贵非常。
“小姐是何来历,不如小生来推测一二。听闻每年小年夜的时候,金芜城才子佳人喜相逢,都是佳话多多。而且观小姐素手纤纤,必定不擅长驾车这种粗苯活计儿。能将车从灯会上赶到这样荒僻的地方,想必是一位精擅驾车的老把式吧……”
听着他侃侃而谈,吴婕终于醒悟过来,他竟然把自己当成跟情郎私奔相会的了!
意识到这一点,吴婕整个人都不好了。
桃花眼似乎对自己的推测极有自信,他信步来到车架前。“哎呀,刚才我就看到了,地上湿润,车轨下陷极深,这车上还有人吧?”
然后吴婕眼睁睁看着这作死的家伙,走到车厢后面,手中折扇一合,一抬,将车帘掀开,准备验证自己的猜测。
吴婕来不及阻止,当然,她阻止也没用。
然而,车里没有预料中私奔相会的情郎少年。
探头进去观察了两分钟,也许是正在平复被打脸的不适感。片刻之后,桃花眼将头收回来,刷的一声,折扇打开,他一本正经看着吴婕。
“没想到小姐口味如此之重。”
你够了!!!吴婕真想一脚踹到那张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脸上。
低沉的笑声从身后传来,“思书,认栽吧,你输了。”
这个声音入耳,吴婕猛地一颤,她难以置信地抬起头,然后看到那玉青色斗篷的人将兜帽放下。
一张清俊无双的脸孔露出来,一瞬间连天上的月亮都失了光芒。
吴婕唇微微颤抖着,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半响,像是被那灼灼容光所震慑,她低下头,身体依然压抑不住的颤抖。
旁边沈思书一脸崩溃:“为什么,不可能,我的推测是最完美的!”
“输了就是输了。”玉青色斗篷的人淡然吩咐道,“还有,立刻把扇子放下。大冬天看着太碍眼了。”
沈思书老老实实收了折扇,依然难以置信:“为什么,公子你怎么知晓她不是约会情郎的?”
那人冷哼一声:“这女子满脸横肉,一看就不是善茬,怎么可能约会情郎。而且这场地中的血腥味太浓重了。”
满脸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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