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递菜单给我,仿佛岁女儿离席根本不在意。
“您来过这家吗?”我问。别人家的私事不归我管。
“来过几次。”他对我很耐心。
“您能推荐最好的给我吗?”我虚心求教。
“如果你不像其他女孩子那样减肥,波士顿龙虾是这家主厨的签名菜。”他很喜欢这个懂礼貌的小姑娘,看着顺眼,和她说话,心情也好。
“不,不,我最近已经嫁人,可以不用减肥了。”我连忙摆手。
“结婚,还可以离婚。”妻舅帅哥微笑。
“如果因为我身材没了就离婚的老公,不要也罢。”肤浅。
中年叔叔开怀得笑了,“不错。”
弟弟叔叔大概是唯一因为侄女离席而不安的人,他攒着眉心,“大哥,小爱——”
“看看,被你们宠成什么样子,眼里还有我这个父亲?”中年叔叔脸色凛然。
“她还是个孩子。”弟弟叔叔也站起身,推推妻舅,“最近不太平,我们看看去,她只听你的。”
“姐夫说的对。家里就这么个宝贝丫头,平时那么多人宠着惯着,再下去,偶不能收拾了。”妻舅不动,“我不去,要去你去。”
弟弟叔叔走了。
说实话,我很羡慕那女孩子。单亲家庭长大的我,很希望也有这样的男性长辈,可以被宠得理所当然。
“不好意思。”中年叔叔说。
“没关系,您不用这么说。”我才不好意思。
虽然走了两个,踏歌几乎没说话,妻舅偶尔插话,主要是我和中年叔叔聊天,天南地北,和他竟然还很投契。
过来一个黑衣男,“大哥,打嫂的电话。”
他虽然冷哼一声,但还是冲我笑笑,“我去接个电话。”
我做个请的姿势,他走到包间里去了。
“想不到,姐夫这么能聊。”妻舅说。
“您要添酒吗?”侍者不在,晚辈主动,我拿起酒瓶。
他伸过手来,“不敢劳女士动手。”
我还在愣神,他已经拿过酒瓶,替自己倒了半杯,呵呵轻笑。那张干净清爽的脸,眸色却变深,透露出心机重重。
“蓝蒙。”我说出令自己不敢相信的名字。
瞬间,踏歌已动。
我拦住踏歌。
十指交叉,大拇指磨挲着下颚,“你这么认出我的?”蓝蒙似笑非笑。
“你的手没改掉让人讨厌的毛病。”碰到我时,在手背上特意擦了擦。
“没办法,情不自禁。”蓝蒙加深了笑意,“毕竟我想了你三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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