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林风,我赶紧回头去看,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球场上依然传来阵阵欢呼声,似乎比刚才的还要猛烈。
走到黑板处的时候,瞄了一眼,上面赫然写着:“篮球赛!市二十五中对抗三中。”怪不得周末来了这么多的人。
那个女孩一直站在佘言的右边,我只好跟在佘言的左边,过马路时,佘言却主动跟我换了位置,走最外侧,他真细心。我抬眼看他的侧脸,那清晰的轮廓很好看。那女孩领我们到了一家带有茶室的的书店,很小资格调,屋顶悬挂着的小灯泡透出淡淡黄黄的光。
外面又阴了下来。那抹夕阳终于没有熬过满天乌云,看样子,一会要下雨了。
佘言点了些糕点,精致而美味,一如他的人一般。佘言同那女孩聊的也都是些高考的专业问题,并没有郎情妾意,这点让我很开心。佘言怕我无聊,隔三差五的对我说:“快吃,要不凉了。”“要不要再给你加点水啊?”“这个口味喜(87book…提供下载)欢吗?要不要换一个?”虽然今晚我不是主角,他却对我百般照顾,我很开心。
☆、第十九章(修)
我静静的想着他,有点自惭形秽。
是啊,本就差距很大。你想想啊、他八岁的时候可以给小朋友讲道理,林风就是个非(提供下载…87book)常好的证据。十二岁的时候据说在读金庸,我很纳闷,能看懂吗?十四岁的时候看史学,十六岁的时候看西方哲书,现在十八岁,在看原文西方哲学,照这么下去,他二十岁的时候肯定可以自己写哲学,二十二岁可以写英文哲学。
而我呢?八岁的时候在哭鼻子,十二岁的时候天天盼着看大风车,十四岁的时候看还珠格格》,十六岁的时候看三毛文集,将来十八岁的时候可能才拜读金庸,三十岁说不定都看不懂哲学(这条以后得到证实)。
当然我认为我比林风还是强些的,因为他八岁的时候跟小朋友摁在地上打架,十二岁的时候依然跟人摁在地上打架,十四岁的时候跟人家站在地上打架,十六岁的时候偶尔还会去打架,如此下去,不堪设想。我起码还进步了,而他一直原地走。真是可怜,可叹啊。
这一晚上过的很快,我吃的很是舒坦,佘言付完钱,我们就出来了。那女孩和我们在小店门口分开。通过今晚的聊天,发现这个女孩自与其她的女子不同,挺豪爽,有男孩子的果敢,又有女儿的妩媚,唉,这个对手很强大。
不知道什么时候飘起的毛毛细雨,地面已经全湿,看来已经下了好大会了。
我俩在这漆黑的夜色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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