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具身体的朋友,不能把人随随便便暴力丢出门。
江城关上大门。
“琛哥说你还住在这个破地方,我都不敢相信。”男人进了室内总算摘下口罩和墨镜了。
是姜星皓。
自打选秀起,江城的记忆里就几乎没怎么见过对方素颜了。
——永远画着大浓妆,包括出席活动,也都是以浓妆为个人风格,非常独特,在化妆师和造型师的鬼斧神工下足以艳压其他男星。
但他这会儿没化妆,五官看起来就有点寡淡,江城差点没和记忆里的人脸对上号。
不过江城还是凭借出色的职业能力,认出对方是谁了。
这是那本小说里的男主受,原主的竹马,天选之子,不仅阴差阳错被认错领回豪门,还在同一档综艺里结识男主攻、收获了原主求之不得的爱情,简直就是人生赢家。
江城瞥了姜星皓一眼,站在原地,没有多说话。
姜星皓嗤笑一声,这人还是那么木讷。从小到大,都老实得不会多吭一声,不论他让对方做什么,只要喊江城一声“哥哥帮我”,对方总会做到。
就像出道舞台上,他让江城把那条一直戴在手腕上的链子借他戴一次,江城也答应了。
那条链子是江城从小佩戴的项链,也是亲生父母唯一留给江城的东西,后来长大后戴不上,江城就自己设计改成了手链。
平时舞台表演的时候,江城都会特意摘下来放好,就怕动作幅度大给弄丢了。
但还不是他开口求一下,就借给他了?姜星皓翘起嘴角想。
“你现在连租金都付不出来?看来公司是真的不打算要你了。那不如你来做我的助手吧,我正好还缺一个生活助手。”姜星皓说道,话里透着讽刺。
“我看你这状态也不适合出现在舞台和荧幕上了,还不如退圈算了。”
“哦对,你是不是喜欢简天王来着?正好,我这次有个综艺要和他一起上呢,我帮你要个他签名好了,你可是我从小长到大的朋友,这点忙我肯定得帮。”
“啊还有,我马上要搬家了,搬去碧云噢,一个贵太太总觉得我合她眼缘,说不定还想让我认她做干妈呢……现在硬要我住去那边,那边是高档小区,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进的,你下回要是来找我的话可不方便,你得提前跟我约。”
姜星皓得意洋洋地夸夸其谈。
但江城始终没有给一个反应,没有出现姜星皓预想中的愤恨嫉妒羡慕,淡漠得像是一个局外人,这让姜星皓的得意逐渐显得滑稽可笑起来。
姜星皓脸色一沉,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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