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自己因了酒量浅,不敢多喝,不过只陪着喝了一杯而已。待父亲有七八分饱醉了,便拿出自己前些日偷偷做好的一双厚底软面鞋,递到了父亲面前,道:“爹,这是女儿送您的寿礼。可别嫌我手艺粗糙,您经常外出行医采药,腿脚舒服要紧。您凑合着穿。”
陈仲修又惊又喜。
女儿自小就如大人般乖巧懂事。自妻子亡故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自己萎靡不振,反倒是身边这个当时不过才六七岁的女儿陪伴安慰,甚至照顾自己渡过了最初的那段艰难日子。这么多年来,她不但用心学习医术,悉数得了他的衣钵,于某些病症的诊断处置,甚至时常让他有耳目一新、青胜于蓝的感觉。虽然自己衣食住行一直都是女儿在打理。可是在这时收到女儿这样的一份心意,感觉却异常贴心。
“爹,我帮你穿穿看,大小合适不?”
绣春蹲到了父亲的脚前,替他换了脚上旧鞋。陈仲修起身走了两圈,感觉又软又合脚,连声称赞,忽然想了起来,急忙道:“春儿你等等,爹也给你买了东西。”说罢急匆匆去了。很快回来,手上已经多了一样用帕子包住的东西,交到绣春手上。
“春儿,你如今十七,过年就十八了。本该是打扮漂亮好出嫁的年纪。可惜跟了我这个没用的爹,耽误了你。家里穷得只剩下了四壁药材,你连副像样的首饰都没有。这是爹请城里相熟的万福珠宝铺师傅打的一只银嵌金手镯,纹样还是爹自己亲自挑的。你瞧瞧喜不喜欢?等爹钱攒够了,一定再给你打副真金的!”
“男人有什么好?非要巴巴地嫁了去?是女儿自己不愿嫁人的。女儿要陪爹一辈子……”绣春笑眯眯这么说着,打开盒子,眼前一亮。见里头的镯子雪银质地,上头绞了金丝,镂空刻出南瓜、葫芦、葡萄等瓜果的纹样,不但精巧可爱,而且不落俗套――陈仲修出身富贵之家,从前除了研习医理药学,自然也养出了一副不俗的玩赏眼光。
绣春把镯子套上了手腕,迎着烛火晃了几下,爱不释手,连声道谢。
陈仲修望着女儿。见烛火中她一截雪白皓腕与银镯交相争辉。发黑如墨,肤光胜雪,眉眼舒笑,清丽无俦。恍惚之间,仿佛又看到了多年前还是少女模样的妻子,感慨万分。许是心有所触,半壶酒下肚,一改平日沉默,话渐渐多了起来。
“春儿,想当年,爹带了你娘离京时,才二十岁不到。如今又一个二十年过去了……不但你娘早早故去,连你伯父也……”
他停了下来。望着烛火默然。大约是忆及年少时的手足情深,眼中渐渐泛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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