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事更鼓励皇帝对这类“文字之狱”不能放过。
历代民间宗教教首中,都有一些人,通过“装神弄鬼”的方式,来宣扬自己的神异,以获众人拥戴。他们或者说自己梦到了天神托言,或者说自己突然获得了异能。也有些教首,本身是癔症患者,通过民间巫术来吸引信众。
“农民属于低度文化、浅层思维的社会群体。”(《晚清乡土意识》)他们的生活方向,主要靠习俗、直觉、群体无意识、群体情绪为主导,缺乏理性精神和分析能力。他们可以轻易相信他们的领袖具有神通,“刀枪不入”“撒豆成兵”,相信洋人“剜人眼睛做药”,相信“耳屎可以致人哑”,相信种种奇奇怪怪的偏方。因此,他们很容易被那些“心怀不轨”的人所利用,充当炮灰,成为社会动乱的主力。
基于对历代农民起义的研究,以及精细求全的个性,乾隆对那些“疯人造反案”,一律宁可信其真,不可信其疯。即使审讯证明确实是疯子,他也认为这样的人留在地方,是不稳定因素,保不定什么时候会为心怀不轨者所用。乾隆为了给自己的残忍找借口,还解释自己的动机说:“此为疯人之言。然此等无知妄作,病废之时尚复如此作为,其平昔之不安分,作奸犯科,已可概知,岂可复容于光天化日之下?”就是说,这些疯人好的时候必然也是不安分之人,所以病时才暴露内心的罪恶。因此,杀掉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妥。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寓居湖北的流亡文人刘三元自称汉朝后裔,“要天下官员扶持”,并将这些话写在纸上,被官府查获。据其亲属和乡邻招供,刘三元一向患疯病。经过反复研讯,湖北巡抚宋邦绥等虽认为“其疯癫似非尽由捏饰”,但“恭逢圣世,胆敢假借梦语,肆行狂吠,不法已极”,奏请依照大逆律凌迟处死。奉旨准行。
同年八月,又有疯人王宗训以书写“我有天神扶助”“可为天下之主”等“逆词”而被盘获。经查王宗训已有八年的精神病史,但承审官广西巡抚冯钤等仍以其胆敢妄造逆词,不法已极,奏请照大逆律凌迟处死,亲属缘坐。
以上诸案,经过审实,与宗教和起义无关,乾隆仍然不放过。这固然是统治者的过度防御,背后仍然有其他策略考虑。对乾隆来说,这是一种低成本的、省事而高效的处理方法,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个别心怀不轨者装疯卖傻,逃过法网。同时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制造恐怖,恫吓“愚民”,“务必重处,以儆其余”,使那些正常人越发不敢犯法。底层民众的几条性命,在他的“政治大局”中是不值一钱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