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人养的宠物。不过和他们家经常走街串巷的宠物相比,主人们倒是深居简出很多。
程梓在这儿待了两年,也就只见过他们一次,在去年的元宵节。
他和云雪感情不错,主要是喜欢云雪那一身雪白柔软的皮毛。
一猫一狗常约着巡视小镇,偶尔也会一起蹲守河边的钓鱼佬,云雪负责打掩护,他负责捞东西。
至于踏雨。这家伙一天十二个时辰有十个时辰在睡觉,剩下两个时辰在吃。若是有人透视它的身躯,看到的估计不是胡萝卜就是白菜叶,蔬菜里面没有一滴血。
除了吃和睡,程梓怀疑它兔生里最大的消遣就是围观自己吸狗。
每逢他与云雪相遇,这只兔子必定出现在十米之内的任何地方,比毒物十步内必有解药定律都稳。
但即便如此,一猫一兔也从未有过具体的交流,最多见面互相点头,就像今天这样。
与踏雨打完招呼,程梓扭过头,也不管云雪能不能听懂,用自己的“语言”习惯同它抑扬顿挫地喵了一阵。
大意是自己先去接姜书客下学,晚上再来找云雪去河边蹲夜钓的钓鱼佬。
云雪的性子安静温柔,微笑着听他喵完后,轻轻颔首,侧头在他头上蹭了蹭。
程梓一拍它的额头,转身跑过拐角,向学堂奔去。
一狗一兔目送他离开。
半晌,踏雨啃完最后一口胡萝卜,披着霞光惬意地眯起眼,冷不防口吐人言:“你是狗?”
云雪正襟危坐,目不斜视:
“我是狼。”
……
程梓并不知道自己刚离开,大狗和兔子之间就发生了一件足以令他震惊一百年的奇事,抄小路来到学堂门口,跳上墙头张望,便在庭前看见了姜书客被罚抄书的身影。
一位年逾半百的老先生提着戒尺站在他背后,神色慈和,目光温柔——如果抛开他不时用戒尺敲打纠正姜书客书写错误的动作,这副场景绝对称得上师慈生勤。
程梓咧嘴一笑——你个皮孩也有今天!
姜书客跪坐于几案前,腰背挺直,落笔稳而准,小脸绷得紧紧的,满脑袋都是汗。
他抄写得认真,脸色却有苦色,以程梓对他的了解,此时把他肚子里的腹诽倒出来,淹没一座隐遇镇绰绰有余。
看来今天的下学时间要推迟很久了。
同样是从寒窗苦读的学牲时期过来的程梓露出了幸灾乐祸……哦不是,是慈祥和蔼的笑容,稳稳蹲坐下来。
这时,学堂对面突然飘来了一阵食物的咸香。
味道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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