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果氪金搞“运营”,就认为自己在弄虚作假,伪造证据,过度包装,虚假宣传,违法经营……如此等等。
这种认定,会极大损害我创作的成就感、荣誉感、诗意感,让我感觉自己不是在写,而是在做生意赚钱。
网络写的再俗白,再缺乏深度,再不入那些传统作家的法眼,可那也是文学!
谁敢说,网络特么的不是文学?不是艺术?
谁敢说,为亿万年轻人喜爱的、充满思维爆炸的、充满灵感源泉的、想象力天马行空的、已经影响海外的…网络,竟然不是文学?
即便是毒草,那也是自然所钟的草,不是塑料花!
既然还是文学艺术的范畴,那么创作者就得有觉悟,你是在创作,不是在做生意。
的商业价值,是市场体现的,不是作者个人花钱刷数据体现的。
你不能说网络有很强的商业价值,就否定文学价值,然后让作者变成商人。
当大家都刷数据,都靠氪金,都雇枪手,甚至都搞ai机器人写作……当资本和商业逻辑彻底主导文学,那么还有谁会看网文?
网文的价值发现怎么体现?谁会看ai系统大批量、流水线生产的所谓?
创作者连人类都不是的“”、“画作”、“雕刻”、“书法”…特么的谁会去欣赏?
人文属性是人类发展第一属性,也是终极不变的核心目标。一切的科技,都是为了人文属性。
科技的发展,最大的目的是让人类最大限度的体验精神审美。文艺,就是抵抗人类物化、固化的核心力量。
有些东西,不坚持行么?
我们不能改变什么,却能保持一些坚持。
赚钱当然很好。可问题是,如果只是为了赚钱,我为何要写书?我不写书,可以赚更多钱。
有人认为我太小气,舍不得花钱氪金。真不是。和吝啬没关系。
这么固执,结果就是无论是《葬元》还是《神洲药主》,都没有成为爆款。
葬元还有一个白银盟,可能是阅文运营打赏的。神洲药主更是没有一个白银盟,遑论黄金盟了。
加上广告推荐实在太少,裸奔时间太久,所以数据很让我伤感,能写到精品,已经不错了。
要说投入和回报,的确是不成比例,算是“多劳少得”,但能顺利写完一部长篇,成就感还是有的。
要是自己打赏几个白银盟,收藏二三十万,万订也不是没有希望。
下本书,还是不会氪金。我都不给自己投月票,因为我感觉自己的月票,应该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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