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蓝宝见到身旁的犯人竟然不给它面子的睡着了,很是不高兴的绕着犯人的“尸体”转了两圈。而后,唤了两声。
睡着的旺堆自然不会理会它了。
蓝宝郁闷的趴在草地上,一巴掌将正在蹦跶的蚂蚱给拍扁了。
这个家伙,它主子把它忘了,于是它也就把它主子忘了,都不是有好心肝的东西。
嗷!
麦其家。(放二傻子出来溜达溜达。)
仁青诺布招了招手,一个十五六岁,名为“婆郎”的小奴隶就过来了。自从服侍了仁青诺布十年的侍女,尔麦格米被梅朵给打发了去当厨娘后,仁青诺布就坚决不要侍女了。
把麦其太太看得这是个着急啊,连大少爷在听到弟弟的这个决定后,就大声嘲笑道:“果然是傻瓜,不知道女人的好”。不过,全家上下对于仁青诺布这个决定,总归还是有一个支持者的——仁青的阿爸,麦其土司老爷。
麦其土司很是正经的对傻儿子问道:“真的不要侍女了?侍女又香又软的,可比这些个兔崽子强多啦!”
仁青诺布坚定的摇头。
“你也马上就要成为一个男人了,确定不要侍女吗?”
仁青诺布再次坚定的摇了摇头。
麦其土司在太太怨怒的目光下,最后一次确定道:“你不喜欢女人吗?”
麦其土司太太一听,个老家伙,别把儿子儿子带偏了!
仁青诺布也是瞪了阿爸一样,谁说他不喜欢女人的?梅朵不是女人?他就喜欢梅朵,他只喜欢梅朵!
麦其土司自知话有歧义,便不再追问,而是一摆手,冲着太太道:“诺布不要侍女,肯定是因为雪贡家的大小姐。这还不好?侍女不要就不要了,反正诺布也大了。”
就这么的,在麦其土司的支持下,仁青诺布的身边配上了个家丁的儿子,年纪尚小的婆郎。
“少爷,有什么事?”婆郎之前是一直在为土司家的马匹服务,这回升了级,可是把心思全都用在侍候二少爷身上,机灵的很。
仁青诺布张口就想问,但是舌头在嘴中上下了半天,也不知晓该怎么说。于是他回屋取了纸和笔。
他熟练的拿笔沾墨,姿势标准,轻轻的在白纸上写下几个蝇头小字,字小但是很清晰,身形优美,笔走龙蛇。
仁青的字很漂亮,或许他会是麦其家唯一一个能把字写的这样漂亮的人。
麦其土司并未给他的傻儿子请过老师,但是他的傻儿子却因为没事干,从小便喜欢上了那些带着墨香与灰尘的物具。于是在麦其家书记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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