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红烧,那样吃才够味。不过谦裔受伤还没好呢,还是炖了给他补补吧。对于我来说,这条鱼和捡来的没两样,有总比没有好,所以还是开心极了。人真是很莫明奇妙的生物,可以因为些有的没的心情大波动。将处理好的鱼放入砂锅,只加点姜丝去腥,就开始用小火炖,炖的时候一直守着,期间慢慢一点点放盐,很花心思。不过这样炖出开的汤很浓,很鲜。
“怎么样,好喝吧?”期待着看着他,就好像小妻子做好饭菜等待老公的夸奖一样,呸呸,啥比喻啊。他喝了一口后,又喝了一口,点了一下头。“鱼的香味很扎实的融入了汤中,汤汁很滑,就好像每一滴里都有鱼肉一样浓郁。”得了,原来古人也有做美食评论家的潜力。好就好吗,啥时也变的如此聒噪,不会是被我给传染的吧,不知有没有的治。“你总算还是有可取之处的。”“你…”不气不气,我大口吃鱼,好嫩,好好吃喔,这顿真是我这么久来的大餐了,要多吃几碗饭,这样才不亏。“啊菊!”我收拾着碗筷,好心情的答到:“什么事啊?小官。”“我要进城替俺爹办事,你有啥缺的和俺说说,俺给你带回来。”这孩子真上道,我马上从床头的破瓦罐里倒出些铜钱开:“那帮我买些盐和酱油回开吧。”那小子竟说什么也不肯拿钱。我发威道:“不拿的话我也不要你买了!”最后他只好拿了钱走了。唉,我们村谁都比我有钱,我就只有一亩薄田和一只老弱的鸡。平时都是靠帮左邻右舍干点活换点菜吃。来了这么久,连城都没进过,果然是没钱寸步难行啊。
“想去?”“…”我一脸傻相。“城里。”刚表扬过他话多,老毛病又犯了。“想是想,不过…”人家这不是经济上有点那个啥吗,小拮拘吗。“我带你去。”他悠哉的喝着我自制的菊花茶,淡淡的说。好像你还是吃我的住我的比我还不如吧…不过看他那身衣服的料子不错,应该是有钱人。我为什么没有过问他的来历而收留照顾他呢?可能是他让我感觉到了被人需要的充实,可能是因为我怕自己问出来后得到的是谎言或者是无法跨越的距离。他总是要走的吧,在不久后的某一天,他将告别我,而我,还是过着一个人的生活。
“好啊,去就去。反正你也要添置些衣物。不过你知道的,我的家当连只袖子都买不起。”出去当然要用男士的钱,我完全是为了他的面子考虑。
这是我第一次进城,难免对什么都好奇,可是最让我好奇的是谦裔他变化很大的脸,我再次肯定了他不是普通人,连出个门都要化妆,不,是易容。他之前去钱庄取过钱了,一大叠的银票,其中还有数目可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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