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就是刀刀见红呀,这个时候是每个人都尽情的发挥着自已的能力,感觉不到累,感觉不到苦,真正地挥洒着汗水和热血,特别是木大叔,将近五十岁的高龄,依然象一辆法拉利一样奔驰在球场上,处处可见他的身影。
在木大叔的带领下,火箭队爆发出了至强至高的战斗意志,火箭队现在在场的球员中,最大的也要比木大叔小十岁,没道理人家四十多岁还能象雌鹿一样奔跑,你一个二十多岁的反而慢的象只蜗牛,不过这种节奏恰好是掘金队喜欢的节奏,阿尔斯通一直在试图把节奏带动到跟掘金队不同的频率上去,却总是功亏一愦,因为节奏的原因,火箭队在一分钟内没有把比分拉近一点,因为这是掘金队喜欢的节奏。
在敌人喜欢的节奏中战斗,要是能领先才算是怪事,看到阿尔斯通一直不能把节奏压制下来,木大叔停下了飞奔的脚步,脚上那双巨大号的球鞋象小船一样航行在百事中心,无论他取得任何数据,他能够战以球场上,他就是一个传奇。
木大叔停下后,跟着停下来的是李建安,然后是迅速发现场不对的阿尔斯通,然后巴蒂尔和海耶斯两个人,停下来一个个都是腿软脚麻,刚才那一阵跑的太猛了。
极速的节奏变化也打断了众人的进攻感觉,刚拉近一点的比分又被一点点地拉大,离比赛结束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再不抓紧时间这场比赛就要输掉了,但越是急燥就越是投篮不进,这个时候就越是考验球队领军人物的战斗意志和求胜欲望。
李建安这个时候也有点急了,现在这个阵容摆明了是靠着自已一个人进攻的,对方所有的防守压力都在一个人身上,再加上时间带来的紧迫感,连续两次投篮失败,这对于李建安来说是非常罕见的,李建安在第二次投篮不进的时候就感觉到了自已需要尽快做出调整,不然的话今天的比赛输了,自已就是最大的罪人。
李建安虽然在进攻端没有找到感觉,但在防守上死死地限制住了JR史密斯,减少了一个掘金队的重点火力点,看到JR史密斯在场上基本上失去了作用,卡尔教练换上了布雷克。
仍旧是李建安去防守他,刚上场的布雷克拿到球后就在三分线外出了手,根本没有把李建安放在眼里,出手的弧线又低又平,李建安猛地跳起,狠狠一巴掌煽在了球上,把这一阵的郁闷象古希腊人甩石头一样甩了出去。
由于用的力气过大,李建安的手碰到球的时候还发出一声爆响,然后球扭头就向反方向飞去,速度加快了200(百分号),力道大了100(百分号),摄影机拼了命地摆动才追上了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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