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着庄枫说:“庄大律师,这起案子会是谁作的?”
“如果仅从证据的角度,我觉得就是宝叔作的。但你们都认为其中存在疑点,作案的另有其人。这让案情更加有趣。”
“宝叔做不了这样的案子。”
“在律师看来,证据落在谁身上,案件就是谁作的。当然,客观上他做不了此案,而是另有其人。这些都是你和小航说的。方主任,在法庭上,需要有完美的辩护论点——黑衣人潜入宝叔家,撕下他的衣襟,取了他的血迹,然后隐身。这意味着宝叔不是被麻醉,就是黑衣人太了得,他能取皮肉于无形。”
“你,”方娟激动地说,“你是西方电影看得太多了。”
“我是以西方的想象力来描绘。”庄枫平静地说。
“庄律师说的不无道理。”郑航对着方娟眨眨眼,阻止她提出反对意见,“但这起案件有太多的事不合逻辑。在问题解决之前,谁都有可能成为嫌疑人。当然,以符合作案条件为前提。”
方娟低头切割牛肉,不是很高兴,但是也没什么好争论的。
郑航若无其事地继续刚才的话题。“即使这个未知嫌疑人是个陌生人,他很可能还在辰河市。”
“他为什么不逃走呢?”方娟不可置信地问。
“他没理由走啊!这会儿,他大概正坐在酒吧或相关场所看新闻报道,密切追踪公安的最新侦查进度,然后与别的人讨论案情,问很多问题,一边体味当时作案的乐趣,一边在心里嘲笑公安的无能。”
方娟半信半疑地点点头。
郑航说:“经验主义的办案人员往往只会像呆头鹅一样向前冲,找物证、人证、鉴定,损耗人力。当这些证据找齐,配合鉴定,便以为万事俱备。他们倾向于靠实打实的东西来认定犯罪。事实依据是法理基础,但也是经验主义的幌子,很害人。”
他看了一眼庄枫,接着说:“前几年的同类案件,就是这样把无辜的人送上法庭的,那是经验主义的后遗症。”
庄枫入迷地盯着郑航。“我想起来了,前几年,我受理过几起同类案件,担任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律师。不论怎么看,都是证据确凿的,但仔细想想,或许其中确实有些不合情理,不仅仅是证据的问题。”
郑航没有吭声,方娟也没有。他们觉得,作为务实的律师,庄枫也许是合格的,但他的公理、道义和正义,不会像警察一样秉持无私无畏。因为,他代理那么多起同类案件,却从未提出疑问。一想起这点,他们心里就很不舒服。
“你们的提醒,是幸运的突破。”最后,庄枫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