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头颅,洒热血,男儿生来心如铁,尸首倒地豪气在,只埋肝胆在疆野。在疆野,常杀人,赢得嗜血薄姓名,不为红颜冲冠怒,甘为手足挡刀枪。
再次见面,将是金戈铁马,再次见面,将是沙场纵横。
我看他们几个还不好意思挑东西,不由骂道:“怎么一个个娘们唧唧的,给老子痛快点,当我是兄弟的就快挑,挑完了赶快去练级。”
夜盗留香几个人也不再推辞,过来和我握了握手,选了几件自己用的装备。
这才对嘛,既然是兄弟了,就不要再客气什么。我看他们选完了,说道:“兄弟们,50级之前咱们这是最后一面了,我卖完了东西就直接走了,你们也别来送,搞那套虚的没用。咱们外面见。”
看着天下五个人越走越远,我笑着摇摇头站了起来,男人之间成为兄弟很容易,你把他当兄弟,他也把你当兄弟,那你们就是兄弟了。
发泄似的在城市频道中喊道:“风城的兄弟姐妹们,兄弟我马上要去旅游了,还剩下些装备,想买的赶快来市场啊。特别是一根蓝色法杖,想要的快啊。”
直到这时候,风城的大部分人才知道现在高手榜排行首位的刺客就是风城的,然后几乎全都想到了那幅恶魔怒吼图,没办法,在我的级数进入前十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的身份隐瞒不住了。无所谓了,现在先提升一下人气,将来一定会有好处的。
不一会儿,我的货架前便挤满了人,少数是来买东西的,大部分则是来看看我这个“恶魔”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对我打招呼的我便也给他一个招呼,冲着我乐的我也送他一个微笑,鄙视我的我心里给他一个中指,买我东西的我热心的招待。名人效应就是不同啊,一会儿我的装备便卖了个精光,特别是那根法杖,卖了2500金币。因为在创世里武器是最难出的,而且不像防具一样50级以内的不分职业。这就导致了很多40来级的玩家还在用着商店里卖的15级武器,这样攻击力当然升不上去了。不由的暗暗庆幸当时没有把我的疾风剑卖钱而是换了武器。现在暗金武器绝对不是5000金币就能买到的。一共卖了3250个金币,这还是天下他们挑剩下的,否则光是那个黄金虎皮靴也得卖个2000金币啊。
我看东西卖光了,人却是越来越多,想想绝对不能放过这个提升人气的好机会。既然无法阻止那个狼人知道我是谁了,就让他知道,我这个吸血鬼可不是好惹得。
我大声在城市频道里喊道:“大家都是一个城的,所谓相见即是缘分,今天我乞讨天下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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