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少。
陆仟想了想,还是没让甘明熠陪她:“排新音乐太枯燥了,我不想你浪费时间。”
甘明熠不勉强,但还是想让面前撇着嘴的委屈小姑娘开心一点:“那几点排练?吃饭来不来得及?”
陆仟看了眼时间,吃个饭倒是够的。
甘明熠得到陆仟肯定的回答,刻意夸张地做了一个“请”的绅士动作,把陆仟逗笑了。
陆仟上前把甘明熠伸出去的胳膊放回原位,双手推着他往前走:“你好丢人啊,形象去哪了。”
“丢人吗。”甘明熠回过头,垂下眼看着笑容重回到脸上的女孩:
“那你可要开始习惯’丢人’了。”
*
到餐馆,二人很幸运的不需要等位,直接入了座。
甘明熠常来不需要菜单,便把菜单递给了陆仟。陆仟摆摆手说不用,她有点纠结,不太喜欢点菜,若是同桌有了解的她便跟着吃就行。
甘明熠见状则直接报了几个菜名,询问陆仟的意见。见陆仟一一说OK后,招手叫老板过来点菜。
餐馆不大,拢共就五六桌人,所以上菜上的很快。
甘明熠帮陆仟拆好餐具,摆到她面前,问:“吃得惯吗,这边的菜。”
她是南方人,又爱吃辣。本地的特色菜偏甜口,喜欢的人钟爱,不喜欢的人则特别排斥。
陆仟笑:“吃得惯。我很喜欢这一带的菜来着。”
“因为喜欢吃甜的?”印象中她好像经常打卡甜品店。
“不是,”陆仟摇头,“我现在爱吃辣,但是小时候一点辣都吃不了。而且以前要演出嘛,到处跑,所以口味没有那么叼。”
突然想起一件事,陆仟的小脸皱起来:“除了一道菜,辣椒炒肉。”
甘明熠疑惑:“那不是你们那儿的招牌菜吗?”
女孩痛苦面具:“你吃过加淀粉的辣椒炒肉吗,还是肉眼可见的那种。”
甘明熠了然:“打扰了。”
陆仟接着给他描述了一下。
小陆仟曾经有次在首都参加演出,见住的酒店里供应家乡菜,她便毫不犹豫的点了。上菜的时候却要凭服务员报菜名才认出来,本该有着浓重色泽的菜在首都的酒店大厨手下裹上了一层厚重的淀粉,吃进嘴里的口感更是难以言喻。至此之后她有一段时间都不太敢在外地吃家乡菜。
“你能想象我当时那个表情吗,简直是童年阴影,”陆仟说得绘声绘色,“后来我只要去首都,绝对不碰家乡菜。一直到去年,我首都的朋友带我去了一家她发誓好吃的饭店,我才打破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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