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外面来来回回的路人,此刻是下班时间,难得我不像他们在外赶着回家,而是和我最好的朋友:燕离坐在酒吧里,听着现场爵士乐,大谈艺术与创作。
燕离是我的前同事──现在他已有自己的工作室,不再受我荼毒──至于有些古怪的名字是他给自己的:「没父没母,总可以有个属于自己的名字吧!」他第一次自我介绍时这么说。
也因为他个性如此古怪,所有同事便把这「难搞」的设计丢给我,每每在我和厂商与他之间周旋,同事们都抱持着看好戏的心态。
孰不知我们在公司摔笔大吵一架,下班却是一起举杯大谈艺术。
和燕离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是因为一次在咖啡厅的巧遇。我拿着一杯臻果咖啡对着笔电沉思着,而燕离才刚走进咖啡厅,打算外带黑咖啡就走,却在离开前注意到我。
「嘿!」燕离打声招呼便逕自坐下,而我不想被人打扰私生活,便不客气地说:「下了班我不想见到你,请你离开。」
燕离大笑:「我没想到你这么直接。」
「在公司偽装自己已经够累,我不想在私底下也要掛着『假笑』。」我继续板着臭脸希望他走,并将视线回到文章里,试图找回已经失去的灵感。
「『说谎是他的保护色…』嗯…改成『谎言让他隐身,就如变色龙藏身在丛林般』不是更好?」不知何时,燕离已经凑到我身边,还大声将我写的句子大声朗读。
我连忙将他的嘴摀住:「你够了没,快拿好你的咖啡走人啦!」我对他怒目相向,他点点头后,我才把手拿开,没想到燕离却再次笑开。
「原来你是这么有意思的人,我欣赏你!」燕离把右手伸出说:「你好,我叫燕离,很高兴『再次』认识你。」
就因为这样,我和燕离才真的熟上,我们经常约在咖啡厅,晚上则变成酒吧。今天也不例外,我一下班便飞奔到此,而他早已久候多时。
燕离似乎几天没刮鬍,但杂乱的鬍渣倒也遮不住他好看的脸庞,虽然是华人,却总让风情万种的洋人女孩频频回头。燕离看到我站起来用力打招呼,今天的他穿着简单的白t恤和贴身长裤,显得他身材修长,不少女孩和他拋媚眼,他却完全不放在眼里。
「昨天我梦到一个画面,一群小毛头骑着脚踏车穿梭在街道里,不要小看他们又脏又臭,他们可是会捉鬼!」我一坐下劈头就分享给燕离,然后才对酒保──纽特要了一杯玛格丽特。
「捉鬼?你这是西洋的还东方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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