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苦笑着,他原本以为,他所等待的那个人,怎么也得有几甲子的功力,这才能够将他的心震得粉碎,殊不知,眼前这位十岁女孩却能轻易做到这些。而且,人家小女孩根本就没有发功,她只是离开他两步的间距,无辜地发射着她的固有频率,然后,他的心便不由自主地随之共振,直至碎为齑粉。
话说回来,今天倘若有人像刘秀这样,对一名十岁的幼女产生异样的感情,势必会被视为变态,如果胆敢有进一步行动,更将是踏入了法律的禁区。关于这种对未成年少女的畸形情欲的描绘,首推纳博科夫的名著洛丽塔》,其描绘是如此的成功,以至于“洛丽塔”三字,如今已成了这种畸形情欲的代名词。
纳博科夫对这一时期的女孩作了这样的定义:“在九岁和十四岁年龄限内的一些处女,能对一些着了魔的游历者——尽管比他们小两倍甚或好几倍,显示出她们真实的本性,不是人性的,而是山林女神般的(也就是说,鬼性的);而这些被选中的小生命,我想命名她们为‘小仙女’。”
洛丽塔》一书中列举了历史上几个有名的例子:但丁疯狂地爱上了九岁的贝特丽丝;彼特拉克爱上他的劳琳时,劳琳也不过是个十二岁的金发耀眼的性感少女。类似这样的例子,我们其实还可以继续往下补充:爱伦坡娶了他十三岁的表妹弗吉尼亚;猫王迎娶普琳西拉时,小姑娘也才不满十四岁……
纳博科夫没到过中国,所以大惊小怪,一惊一乍,觉得自个儿挖着宝了。而在古代中国,早婚司空见惯,太不稀奇。以汉代来说,一般女孩十三到十六岁时便会出嫁。及至后世,婚龄仍是严重偏早。李白长干行》有句:“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而在娱乐场所,女孩在还是幼女的阶段,便已经可以出来公开应酬客人。白居易琵琶行》中的琵琶女自述云:“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年十三而成头牌,由此可见当时审美风气之一斑。再比如红楼梦》中的宝玉、黛玉、宝钗,他们演绎的爱情故事,赚取了无数痴男怨女的眼泪,但考其年龄,也都只不过十岁刚冒尖而已。
当时代倾向于过早地将女孩变为妇人,女孩的角色也必须相应调整。男人们很早就开始在她们身上寻找女性特质,而她们所受的教育,也要求她们主动地迎合这样的社会环境,过早地发掘出自己的女性特质。因此,刘秀失魂落魄地困在一个小女孩的罗网之中,当时也只道是寻常而已,并无道德上的禁忌。
小女孩继续坚定地摇晃着手帕。刘秀大梦方醒,木然接过,只觉一阵清香,熏断肝肠。待刘秀擦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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