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陈煜长大了,意识到自己那个年纪在盛遥眼里不就是小毛孩一个,如果现在有初一的男生跟她告白,她也会觉得很荒唐。
而在当时,告白失败不久后,尚为小学生的陈煜,开启了她人生中的第一段恋爱历程。恋爱对象是一丝不苟的班长,有一点很像盛遥——
他会在陈煜翘了体育课去学习的时候,第一个发现她消失,“陈煜呢?”
“拜托,你是班长又不是体育委员,管她在不在。”
他坚持刨根问底:“所以她没来上课是吗?”
彼时的陈煜只在焦思琪的带领下看过一些言情小说,对喜欢的理解极为片面。
在她眼里,喜欢一个人,并不会像小说里一样变得英武悍勇,而是会让自己变成一条狗,能在人群中准确地嗅出对方的气息,时时刻刻。
喜欢既是偏爱,也是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她的消失。
——她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这些特质刚好都是她父母的反义词。
至今她也不知道班长最初是暗恋她,还是责任心过重,但当她重新想起这件事时,已经是一别经年,她也即将步入成年。
盛遥邀请他们姐弟俩一起吃顿午餐,他以后就要留在国内工作了,自称是在他老爸手下打打杂。
他看起来和七年前没有任何变化,温文尔雅,言笑晏晏,也更能不动声色地关照周围所有人的感受。
“听说小煜考上了p大,好厉害。”
说完便送给陈煜一条名贵的项链,也送给陈星燃一副手表,“收下吧,作为你们的成人礼……时间过得真快。”
吃完晚饭后,陈煜和陈星燃坐地铁回家。她有些想说的话,可学生家长的电话打了进来。聊完,挂断电话后她笑眯眯地炫耀:“明天我就要去当家教了,时薪两百,有p大的招牌也太爽了!”
“……”陈星燃犹豫了很久才讷讷开口,“你以前不是暗恋盛遥吗?”
陈煜瞪圆了眼,难以置信:“我去,你怎么知道?!”
他微微垂下眼,尽量伪装成自然的问话,“那你今天怎么这么淡定?”
陈煜短促地笑了一声,伸手去捏他的脸,“拜托,情圣,不是谁都像你一样那么把初恋当回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