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殷无双?”陆明旸耸耸肩,貌似恭维却没有丝毫奉承之意,他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也许不是全天下都认识殷无双,但在宁城殷无双的大名的确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名剑山庄就在宁城。
就算除去她的显赫背景不计,殷无双本身也是一个很引人注目的女子:传承自母亲的倾城美貌,还有那耀眼如火的红衣,但凡她出现,都会让人为之侧目。
“但你还是拒绝了我?”明明知道她的身份,却也不为她的青睐而感到丝毫受宠若惊,他只是觉得困扰,他第一反应就是叫她走。
陆明旸摊摊手,笑的很平常,“是啊。”他看了她一眼,“昨天我听到了你对宛梨说的话。”
殷无双一愣,就听陆明旸继续说了下去,带着满不在乎的笑意,“殷姑娘,陆明旸并不稀罕什么华堂明屋锦衣玉食,”他什么粗陋地方没睡过、什么粗鄙东西没吃过?“我觉得这里,就已经很好。”所以她也不必以那些东西来威吓宛梨知难而退。
殷无双不甘,握紧双手,盯着他,“你就甘心一辈子窝在这种地方?”哪个男人不渴望闯荡天下扬名立万?
“这里有什么不好?”陆明旸反问她,悠然的眼眸里第一次透出犀利的光,“你是不是觉得闯荡江湖很有趣,所以觉得这种地方太小太平静太无趣?”
“难道不是吗?”殷无双也反问的理所当然。
陆明旸摇摇头,心里苦笑,殷无双果然是个被保护的太好的孩子,她也闯荡江湖,但只是为了寻求刺激,即使行侠仗义,也不过是为了满足内心的自豪和骄傲。
她没有任何负担和顾虑,所以她很轻松甚至很享受。
但事实上,江湖从不是轻松的地方,所谓快意恩仇,也是要以生命和鲜血为代价的。
刀口喋血的生活更是如此,当手上沾染的血越来越多,如果做不到麻木无情,就会越来越痛苦——不管是为了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杀戮本身就是一种罪孽。
这些殷无双都不懂,她有无数同伴无数奴仆,鲜衣怒马,呼风唤雨,当然可以畅快淋漓,所以才觉得行走江湖比什么都好玩——对她来说,那不过是一场随时可以收手的游戏,厌了就撒手不管,回家之后仍旧是千呼万拥享尽安逸。
“殷姑娘,你回去吧。”殷无双还只是个孩子,陆明旸不想再多说,她也不需要明白这些道理。
“你为何一直赶我走?”殷无双灼烈的凤眼里满是愤怒和不解,还有极力想掩饰的委屈,“就为了那个温宛梨吗?她到底有什么好,值得你喜欢?”
陆明旸露出一个堪称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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