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起来,因为,南霁云不应该是这样的表现,他应该一下子就将自己抱在怀里,亲昵的吻着自己,告诉自己:“我爱的只有你!”可是,他没有做这些。
盛晚归心头失落、失望,又难过,掺杂在一起,苦涩着,仿佛喝下了一杯腐蚀性的液体,侵蚀着她的五脏六腑,让那里灼烧一般的疼痛着。待通意稍稍的褪去,盛晚归安慰自己,是自己想得太多了,不仅自嘲的笑笑,想着,都是小南叔叔把自己惯坏了,偶然的有点不一样,自己就开始胡思乱想了。
不知不觉的,便走进了南霁云的房间,床上,推着他换下来的衣服,盛晚归信手拿起来,抱紧怀里,脸深深的埋到里面,嗅着那上面沾染的属于小南叔叔的味道。忽地,她嗅到了一丝不应该在这衣服上出现的味道,那是一种淡淡香气,纯然的,属于女性用的香水味道,她自己从来不用香水,难道,这个只属于她的怀抱曾经被别的女人占领过?
这种想象,让盛晚归慌了手脚,她连忙将衣服扔在床上,走到了门口,却又折了回来,重新将衣服拿起,仔细的寻找着上面可疑的痕迹,衣袖上有暗色的痕迹,那是血液干枯后的痕迹,肩膀处,有小块浅粉色的物体沾染着,组合而成了一个弧形,盛晚归脑子“呼”的一下子懵了,一股而血液迅速的冲进脑子里,让她一阵子的头晕目眩,连忙靠在墙上,等待着眩晕过去。
那块浅色的物体,她完全能够确定是唇膏,男女之间,究竟要怎样的纠缠才能让唇膏刮蹭在肩膀上?盛晚归真的不敢再想下去,她将衣服放下,慌乱的跑进卧室里,甩掉鞋子,跳到床上,拉过被子,从头到脚,捂得严严实实。
番外:前尘
盛燕赵有一次来到这家文具店。
推推黑色的眼镜框,迅速抬起头来,正触到售货员王秋兰柔和的眼神,立时心中一跳,脸红红的又低了下去。
“我……我要两张宣纸。”盛燕赵有些结巴。
“好的,你稍等。”王秋兰微笑着说。她高中一毕业就来接了母亲的班,虽然这份工作枯燥无味,但是她很喜欢,整日与笔墨纸砚打交道,觉得觉得自己也沾了些书卷气。
“其实你可以一次多买点,这样就不用天天过来了。”
这个客人自从一个月之前第一次来到这里后,几乎每天都要过来,或买支毛笔,或买个墨汁,或买张宣纸。
同事张阿姨说,这个小伙子一定是看上你了。可王秋兰不相信,自己虽然长得漂亮,可却只是个售货员而已,现在是个人人崇拜知识的年代,那个小伙子一身读书人的气质,就是个大学生,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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