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机飞往国外的这一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
顾宁悠静静地望着窗外碧蓝如洗的天空和白洁的云浪,而后收回目光,低头看了一眼手表。
上午九点。
现在的这个时间,裴司远应该已经换上了新郎服,正在去接他的新娘的路上吧。
意识到这一点,顾宁悠心里却没有什么失落沮丧的情绪,反倒一派平静。
这样的话从她嘴里说出来,只怕所有认识她的人都不会信——顾宁悠自己对此也很意外。
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自己前二十六年的人生,顾宁悠可以毫不犹豫地说,“舔狗”再合适不过。
她十五岁那年对裴司远一见钟情,而后就陷入了对他的爱恋中难以自拔,哪怕他几次三番地拒绝她,明确地告诉她他已经心有所属,也还是没脸没皮地追在他的身后。
“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这句话在她身上并不适用,裴司远从来没有喜欢过她,他喜欢的人是江遥,他的青梅竹马,同时也是那个即将与他迈入婚礼的殿堂的新娘,一个阳光明媚、善良可爱的女孩,就像“她是裴司远的舔狗”这件事一样,“裴司远喜欢江遥”同样也是一个人尽皆知的事实。
裴司远和江遥,一个遥一个远,就连名字都是那么地般配,在她与裴司远相遇之前,他就暗恋着江遥,后来哪怕她一直不知羞耻地纠缠着他,他也从未改变过他的心意。
其实她是有过想要放弃他的念头的,在她十九岁那年高中的毕业典礼的那一天,她精心准备了一番,打算再一次对裴司远表白。
那一次的表白本不为与他在一起,只是想给她多年一厢情愿、注定得不到回应的单恋划上一个句号,她却在学校包下的聚餐的酒店上,得知她的闺蜜在裴司远的酒杯里下了药。
一个得到他的好机会?她当时并不这么认为,她已经打算放弃他了。
所有人都说她是个执迷不悟的疯子,她也早就受够了自己这样抛弃自尊舍弃脸面的行为,她真的打算放弃他了。
所以为什么呢?
她也无法解释清楚,在毫无例外地又一次被拒绝的那一刻,她心里是如释重负的,她都转过身准备走了。
可是后来,她也不记得当时她在想什么,就在她的脚即将踏出门外的那一刻,她又折返了回去,骗裴司远喝下了那杯被下了迷情药的酒。
那一天,裴司远原本是打算跟江遥表白的,她知道。
那一天过后,裴司远本来是要跟江遥在一起的,他们一直都两情相悦,只是缺乏一个互相表明心意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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