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伸出手轻轻捏了捏她的,既像是寻求注意,又像是默默地给予安慰和依靠。
铃兰笑着拉过他的左手,摊开掌心细看纹路:“我会看相,你信吗?”
他怔了怔,又笑:“那你就说说看吧!”
铃兰接着便真正了脸色,用一本正经的口气问:“你是想过先甜后苦的日子呢,还是喜欢先苦后甜的生活?”
他想了想,认真地答:“都不喜欢!”
铃兰听他这样说,知道游戏无法继续下去了,只好作罢,含笑中带着沮丧的表情说:“那就每天有苦有甜吧!”
说完便撂开他的手。谁知他的手却像粘在衣服上的口香糖一样甩不下去,她笑了笑,只管盯着它们看。
不知为什么,在和熟人单独相处时,铃兰总是喜欢看对方的手,而不是眼睛。在她看来,眼睛虽然真实,但它总能找到遁逃的去处,甚至可以闭上藏在眼皮底下。
而人的手,十枚指甲、手指关节、皮肤的柔度、粗细相间的纹路全部显现,就像是浮滑舞动在阳光里的灰尘,在光天化日之下暴露无遗。
有一次老同学聚会,她用数码相机给自己最好的女友照相,底片上留的只是一双手,它们轻轻地挨着桌子,姿态随意,自然恬然,不用说就知道主人过得比那些忙碌的人要悠闲一些。那时,铃兰就觉得人的手比眼睛来的更真切可信。
“怎么,难道我的手比我的脸更好看吗?”
他的话把她带出了沉思默想,“我在想,一年中有多少个这样的节日可过。”
说完便依次序数起了日子,“这么少的日子,几个是真真正正地歇着呢?比如说什么都不做,只用在外面晒晒太阳也是好的。”说完望着他轻笑,他也看着她,回笑。
铃兰见他开口,还以为他要说些什么出来,一听却是《诗经》里的句子:
“有女同车,颜如舜华,将翱将翔,佩玉琼琚。彼美铃兰,洵美且都。有女同行,颜如舜英,将翱将翔,佩玉将将。彼美铃兰,德音不忘。”(对此诗的意思人们有争义,我们这里暂时作为情诗看吧。)
见他将诗句改了改来形容自己,脸上热如滚烫的浮水,思绪也跟着飞到了那远天之外。
等回过神来,却听他在自己耳旁说:“铃兰,那件事你想好了吗?今儿已算是答应我了吧?”
铃兰正为刚才的失神不自在,忽然间听了这个,正待开口,马车却已经到他们要去的街口。
她看了看外面,低声笑,“今儿难得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