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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重!”我握着他的手掌,他手心那些清晰的茧,好像长在我的心上。这一刻,立场,身份,秘密,都不重要,他就像我随身携带的那个锦囊,是一段过往的证明。虽然我没有办法阻止,但我仍然割舍不下。
他低头,像一个情人般低语,“在想办法救你的时候知道他还活着。我可以阻止他来,却不愿意放弃任何能够救你的机会……王掌柜他们跟着我,未必不是好事,你心太善,不够狠,不适合做商人……中秋那夜的事情,是江别鹤捣的鬼,我已经叫人警告过他……以后自己小心。”
他的手,从我的脸上滑下去,又拉开我的手。他的转身异常决绝,不知道是不再给我机会,还是不给他自己机会。他的袍服一角,迅速掠过门栏,带走了这个屋子里,所有属于他的味道。
我后知后觉地追到门外,想再看一眼那个身影,却只有黄昏的最后一抹余辉。
我躲到竹林里哭。已经过了能够放肆哭泣的年纪,甚至觉得人生到了这个份上,什么样的大风大浪都见过,再没有什么能够伤到我。
孩童时爱哭,是为了那些想要却得不到的东西。年少时爱哭,是为了那些想爱却爱不到的人。长大了以后再哭,是为了那些被风带走的承诺。
以前我哭的时候,有我爹,有念临风,我的眼泪还有归处。如今,眼泪只能倒灌进心田里,或者落进泥土里,风干成灰。那个陪着我在雨天泥泞路上深一脚浅一脚走路的男孩子,那个陪我笑,陪我哭,陪我手忙脚乱照顾李慕辰的男人,那个与我一道走过人生最灿烂年华的方重,此后将与我行同陌路。
不知何时,有一个人蹲在我面前,把手帕递给我。
我抬起头,看到李慕辰红彤彤的兔眼。他伸手抹掉我脸上的泪珠,用力地抱紧我,“方小八走了,你还有我。娘,我不会离开你的。”
尽管他不知道,这句话永远不会成立。但为了这句稚拙的守护,我仍然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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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城因为我和方重分家的消息,闹得沸沸扬扬。传言四起,有人说,我把苏淡衣强行赶走,惹怒了方重,逼得方重与我分家。还有人说,姑苏城来了一位神秘的大富商,用极好的条件把方重挖走了。
起先,我还装作没事人一样,照常上街。可是看到别人在旁边指指点点,听到各种蜚短流长,索性不再出门。
红袖吞吞吐吐地把家中的帐本拿给我看,如今收入拮据,只有一家绸缎庄,恐怕月末的时候,付不起这么多下人的工钱。我只能让红袖把下人都聚集起来,准备把他们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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