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的笑。
宋书云,女,凌国礼部尚书的大女儿,嫡出,时年十六岁(天宝二十九年),自三年前在皇家举办的诗会上一举成名之后,便成为才貌双全的代名词,着实为“五好家庭”添了一回彩,更不用说随之而来的求亲大军。
“哼,你又听得出来!”
“我的琴技那能跟姐姐比,只不过能勉强弹出个调来,这其中的意境就体会不出,倒是让小妹笑话了。”
一转身,我又对着那个娇巧可爱,却从不肯叫我一声二姐的小丫头献出了谄媚的笑。
宋书秀,女,凌国礼部尚书的三女儿,三房刘氏所出(我娘不在了,她也就升级了),时年十三岁(只比我小六个月),是目前家中最小的孩子,生得可爱,小嘴又甜(除了对我),深受父母兄姐的宠爱(除了我),是以有些骄纵。
“那当然,大姐琴弹得好,诗做得好,京城第一才女的名号可是太后亲封的。”看看,比我谄媚得还厉害。
“书凡,有时间就多练练,姐妹之间说笑也就罢了,切莫让外人笑了去。”书云不愧是王氏所出,也擅长做总结发言。
“姐姐说的极是。”我立马低头受教。
书云虽然极力维持淡漠的神情,嘴角还是止不住得意地往上翘。果然,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我谄媚的功夫又提升了。
觉得我很小人吗?宾果!这正是我想要的效果。
自从娘去世之后,我又进行深思熟虑。觉得不能再采取过去那种隐忍于世的态度,时间一长,可能真要被人忘了还有个宋二小姐(都开始真当我是傻子了,呜……)。大树底下好乘凉,礼部尚书府二小姐的身份是个有利条件,为啥要放弃呢?所以我决定——浮出水面。
原打算采用穿越同仁们常用的手法,在才学或技艺上来个绝地大反攻,一鸣惊人,成为宋府这棵大树顶上最璀璨的那颗明珠!但转念一想,不成!现在我势单力薄,一个不小心,树大招风,反害了卿卿性命。再说,上有大才女,下有小美女,一鸣惊人也不那么容易。
好人不能做,坏人不愿做,那只好,做个小人!
从那以后,我不再是那个躲在墙角的灰姑娘。我不停地出没在众位娘亲身边,不断地献殷勤,戴高帽;我与姐妹们一起读书练琴,充分发挥绿叶的精神;我敢于对家中仆役指手画脚,做出小人得志更猖狂应有的表现。
宋府再没人不记得我了,也没人离得开我了。他们既需要我的谄媚去满足他们的虚荣心,又需要通过鄙视我的言行去满足他们的道德观。
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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