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走过去看到她的第一眼,Lance整个人像是被一道突如其来的闪电劈中了一般,怔怔无语。
一头丝滑顺直的乌黑长发,映衬得她白皙的皮肤莹润无瑕,眉似弯柳,眸似清水;睫毛长而浓密,粉嫩的唇比玫瑰花还娇艳。
此刻,她惶然地侧倒在草地上,白衣胜雪,满面无助,宛如一枝清新带露的粉白百合。一丝殷红的血,正缓缓从她的膝盖部位渗出。
那种纯美而柔弱的感觉,以不可抵挡的姿态在他的心底怒放,瞬间便铺天盖地。
“仲小姐,你流血了,我带你去包扎。”他压下心底的激动。
“你,是谁?”她茫然地看着他。
男人穿着精致的手工西装,有张棱角分明、俊美英挺的脸,气质温文尔雅,眸中带着莫名的激动。
他是谁?
在她的记忆里,只认识爸爸、妈妈、小恺,还认得三个表哥表嫂(不过到目前为止名字她还没有分清)。
“你,不是仲小姐?”她的反应让他蹙眉。不可能的!她这种长相,任何人见过一次就不会忘的,何况是有“记忆超人”之称的他?
“你怎么知道——我姓仲?”美女也蹙眉。一点也没对他的印象呀。
他欣喜地一笑:“我说就是你!我先扶你上车,去医院包扎一下吧。”
★★★
不远处就有家医院。
只是膝盖擦破了点皮,消了毒,涂了些紫药水,医生就说ok了。
“我送你回去吧。你住在哪里?”Lance扶她站起来。
“我,还没记住地址。不过,我表嫂她把地址给我带在身上了,在这里!”她从衣袋里掏出一张卡片,小心翼翼地递给他,“麻烦你了!刚才我和表嫂走失了……我对这里很不熟悉,爸妈找不到我,会着急的。”她小声补充。
Lance接过卡片,上面全是英文。
“我不认识上面写的字,但我已经开始学了。”
Lance深深看她一眼,觉得她和上次在扬州初见时真的很不相同。
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当时的她,给他留下极好的印象。
容貌极美丽,却毫不张扬;沉静,大度,温婉,更难得的是被人诬陷辱骂时,还能保持理智和风度,迥异于他见过的其他所有女人。
“你愿意送我吗?”见他不言不语也不动,她充满希冀地看着他,显得楚楚可怜。
“我当然愿意!他乡遇故人,有机会我还会联系你。”他压下心底的疑惑,带她上车。
“谢谢你!”她感激地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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