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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实紧致的胸膛,修长有力的大腿,骨骼分明的手。
该死的,这是个男人。
花落心里一恨,身上立时泄了真气,娇声软语在那人脖梗处轻吐热气:“是哪位恩客?香荷来找合欢妹妹,惊扰了贵客,还请英雄手下留情……英雄……英雄你压得奴家都喘不过来气了……讨厌,你快放开人家……”
挑逗的语言加上适时的扭动,花落轻咛间不忘在那人身上蹭了蹭。死色鬼,等他心猿意马,自己有机会腾手拔剑,他就死定了。
那人闻言,手下力道丝毫没撤,倒将头压得更低了些,在花落耳边低声轻笑:“我不介意再将你压得更用力一些。”
花落一滞,立时收了娇喘,黑暗中清冷的声音传来:“沈仙?”
身上的人笑出声来,趁花落愣神刹那摘了她的剑,一把扔向屋角:“落姑娘,我们谈谈?”
烛光点起,沈仙俊朗的眉眼,浅笑中透出一丝寒意。
认识沈仙的人都知道,这哥们有人罩,而且罩他的人很厉害。
自小被全家惯在手心儿里心尖尖儿上的沈大少,打小满城横行霸道,犯混耍赖是家常便饭。谁要敢拂了他的意,他老爹就敢上家门打人屁屁。
沈老爹百战百胜,是不可多得的良将,皇上颇为敬重。皇上都敬重,还有谁敢不敬重。
小时候去宫里玩,沈仙看上了大皇子的发簪,躺地上打滚,死活要拔下来。最后万岁爷开口,真赐了他根一模一样的。
后来大皇子成了太子,给他小鞋穿,赐他个粗壮的丑宫女做妾,沈仙直接将她嫁给了杀猪大户做媳妇。现下那宫女操刀剁肉熟练得很,在宋城最繁华的一条街上看摊儿,每每见到出巡的太子殿下,都凶猛异常,将案上猪肉剁得血肉横飞。
等沈仙见识到女人好处,迷上逛院子,春风院夏风院秋风院冬风院,院院头牌招之就来,不管是正在陪皇亲国戚还是阎王祖宗,都要可着沈大少先乐呵。
太子几次去秋风院微服私访,兴到浓时被搅和,心下多有不快,也只得自我安慰:本宫与一个好色之徒,不一般见识。
安怀每每适时再添几句:不光好色,还不思进取,无意功名,武功平平,文理庸俗。实乃酒囊饭袋也。
“说这些的时候,太子美了吧?”沈仙将老爹私藏多年的一坛青枫酒朝安怀扔去。
安怀接过,细细嗅嗅:“还行吧,消了气头。只能从这些上论了。若要诋毁你的相貌,基本无从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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