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受的后果呢。
最让罗丝郁闷的一件事,就是她到现在都没弄明白那只在她面前拽的二五八万的破鹰是怎么在她门窗都关严的情况下,“非法”进入她的房间的。
摇了摇头不再去想那只破鹰,罗丝打起精神来准备接过达木手中的肉。达木将肉递给罗丝安慰道:“小四,这么多天你都熬过来了,再熬几天,等到开了春,那些草原上的兔子田鼠都出来了,豆沙就会出去自己觅食的。到时候,你就不用再这么累了。”
罗丝抚了抚棉服下面立起来的鸡皮疙瘩,接过肉点了点头便告别达木回去了。
也不知道是因为罗丝的接受能力太低还是为什么,反正罗丝到现在都无法适应那只破鹰的名字-豆沙。
虽然罗丝不喜(霸气书库…提供下载)欢那只鹰,但怎么想也不应该让一只翱翔在蓝天里的雄鹰叫这么个憋屈的名字啊。不过,据说这名字还是赫哲南钦亲自给它取的。
那只鹰在还是雏鸟的时候,受了伤,被赫哲南钦无意间捡了回来。后来,这整个给王宫里的人都知道,王的那只小鹰不喜(霸气书库…提供下载)欢吃肉,而喜(霸气书库…提供下载)欢吃豆沙包。所以,赫哲南钦就自然而然的给它取了这么个让人想忍不住翻白眼的名字。
把拎肉的那只手极尽可能的往袖口中缩了缩,罗丝不禁在心里嘀咕,那破鹰要是到现在都还是只吃豆沙不吃肉该多好啊,她就不用每天再这么辛苦了。只要时不时的守着小厨房里温暖的灶台,给它一笼一笼的蒸着豆沙包就好了。
可是想归想,现实是眼看就要到豆沙吃今天第二顿饭的时间了,她现在得快点赶回去喂那只傲娇的鹰。
防止猛烈的风雪刮进眼睛里,罗丝低着头,快速的朝住处走着。
突然,罗丝的视线里出现了两只黑色的马靴,第一时间扫描到那靴子上的花纹,罗丝头低的更往下了。加快了脚步,想装作没看见好绕过去。
但谁知,那双脚的主人仿佛专程想跟自己作对一般的挡住了她的去路。
接连被拦住的罗丝终于怒了,没出声音的暗骂了一句。然后在抬起头来的一刹那,换上笑眼跟眼前的人打着招呼:“原来是洛大人啊,小的眼拙没能早瞧见,还请洛大人大人有大量,多多包容小人的无礼!”罗丝陪着笑眼作出一副谄媚巴结的样子。
此刻罗丝面前的站着的人名叫临洛,是临烈的弟弟。他们俩当初就是在荒原上从野狼口中把罗丝救出来,又转手把她卖到岑州城小倌馆里的那帮马贼的首领。
后来,罗丝在这个王宫中无意间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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