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妩媚,性感,应该穿什么都是很养眼的,萧松不就赞叹过……肤若凝脂,眉似远山。索性,白色长裙配长齐腰的顺直黑发,轻点红唇,再看镜里的人,简单,却清丽脱俗。
收拾停当后,抓起门钥匙,一不小心,噢,钥匙上的小剪刀的刀尖尖不知何时从槽里滑出,抓钥匙的时候,中指正好扎在上面,顿时血珠绽放,奔到厨房,找出创可贴,没想伤口较深血流太多,竟然将创可贴冲湿,粘不住,情急之下只好将手指放在嘴里吮,找条手绢把手指扎住,一阵阵刺痛仍然从指尖传来。
上了出租车,发现有一滴血落在了裙边,白裙上的红渍,很扎眼,心里隐隐掠过一丝不安,这带着血渍的礼服啊,大喜的日子,会不会不太吉利……或者回去换件裙子,看看手表,和萧松约定的时间还剩十来分钟,来不及了。
远远的在街对面,出租车停下,视线往马路那边寻找,对过街边,一个身材匀称修长,神采俊朗的男子西装革履,意气风发,手里捧着一束火红的玫瑰,正四处张望,看样子已经来了一会儿。忍不住开心的冲他喊了一声,男人视线锁定这边,慢慢绽开熟悉的笑容,嘴部线条非常优美的翘起,远远的看着他,这个将要共渡一生相伴一世的男人,具有像太阳神阿波罗一样阳光般的明朗气质,此刻,正用灿烂笑容示意我站在这边,他要过来牵着新娘的手,过马路,实现永远“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
萧松是我大学时的学长,从校运动会上第一次见到他开始,就暗暗决定此生非此人不嫁。虽然一直没有表白心意,但相信自己的感觉,他知道我爱他,同样也被我倾倒,我们总能在或远或近的接触中感受到对方的气息。但是我们都期待永久的将来,并洁身自好。于是在爱情热火朝天的校园里一直保持着平静的距离,若离若即,直到他毕业前夕,才向我表明心迹。并立下誓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次年我毕业后来到他呆的城市,共同打拼。今天车房具备,决定举行婚礼的仪式。其实,结婚对我们俩来说,只是给双方父母一个认可,两情相悦,何必用一张纸来证明。我想象不出,除了萧松,还有谁能与我共度人生,他为人谦虚谨慎,个性刚强自信,又才华横溢,对我的情意更让我深深沉迷,我们就像同一棵树上分开的两个枝一样和谐,总会不约而同说出相同的话,他想什么只要说半句,我就明白他的意思,而我有时只需要一个表情一个眼神,他就心领神会,萧松说,你身上有我对女人的所有期望,我会用一生来实现那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相信我们俩都会认真的对待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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