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者研发的新技术,都属于皇室范围。在大明皇室范围内,因为各方都无产权问题上的纠葛与利益分配问题,无条件的社会化大协作将成为可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协调沟通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至于研究人员的积极性问题,真正能塌下心来搞研究的人,财富看得相对是比较淡泊的,更重要的是事业上的成就感与荣誉感。权属虽不属个人,但发明人却可署个人的名字,当然重要贡献者还可授予名誉职衔等,(W/U)同时提供较为优裕的生活保障。
再有就是提倡学术□□,充分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学术□□,在建国初期,学术风气还是不错的,虽然专家被打成“反动学术权威”,有些人确实是冤枉的,但也形成了平等□□的风气,连普通技术员都敢于阐述己见质疑权威专家。但在后来,这种风气已难以想象,人们更习惯用“学霸”来形容某些专家教授,抄袭作假早成为学界风气,如此的学术风气如何能够实现创新?
☆、第二百零二章 科技所有权(3)
但在这方面,明朝是有着良好传统的,各地蓬勃发展的书院,游学与辩论是非常普遍的事,一个书院的建立,往往就是因为名儒讲学讲会探讨自发形成,阐述己见质疑问难自由辩论已是蔚然成风,主题也从经学向时政发展。
大明皇室的所有收益,全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同时接受朝廷督察院与民众的监督,如此就有了道义的力量,虽然是与民争利,却能让这种利益更好地再分配给民众。同时这种“为民谋利”的目的,也让研发人员有了道义感,具有了一种历史使命,精神的力量有时是不可小觑的。
崇祯有感于后世中国在知识产权方面,总是受制于西方欧美发达国家,每年缴纳着百亿千亿的专利费的同时,仍然是备受指责,一旦有了点技术进步,就被指责为剽窃侵权。民族自信心的不断损伤,这种损失是难以计量的。
如1980年代中国在自动化控制方面本是处于国际前列的,却有些不自信地让日本人来给做评估,评估结果可想而知,“日本人剽窃了技术,中国人终止了研发”;结果十年后中国引进成套设备时,发现这就是十年前某研究所的科研成果时,才翻然悔悟过来。
也正因这种血的教训,所以李从年才这建议书中,提醒崇祯,而崇祯也下旨追加了一掉:“他人的发明应用,不能包含大明皇室。如要应用,其发明必须获得大明皇室,他人可以有偿使用,但需付出干股或费用,盗版者就将罚个倾家荡产,株连九族。
此时是大明崇祯七年,时值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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