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傻姑娘,想要先把她给救走。哎,所谓的重色轻友,大概就是指的这样的情况吧。
看见大毛低下头,甲玛聃似乎也一切都明白了,不过他嘿嘿一声看似冷笑的声音,似乎不怎么看好这对苦命鸳鸯。我虽然有些责怪大毛,但是我也经历过爱情,所以我知道这个时候要做个取舍,不光是大毛这种情窦初开的孩子,放到谁的身上,都会是一个困难的选择。
院子里并没有人在走动,也或许是在我们看不到的死角处吧。但是我想既然我们看不到对方。那对方也理应看不到我们才对,于是我蹲在草堆里,把先前从地包天口中得知的一切简单地告诉了甲玛聃,而后来我撒谎要撒尿,然后捡玻璃碎片割破绳子的一幕。甲玛聃在窗户外面其实都看到了,我也就不必再跟他重复一次。甲玛聃听到了地包天的身份和他们的阴谋之后,也是特别吃惊。虽然好像他这样落魄的人,就算是丢到江湖上,也只能算是一名隐士,很少会关心国家大事,甚至是百姓存亡了,但是在大是大非跟前,甲玛聃的良知还是存在的,尽管在此之前,他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个只想着钱的贪财之人。
甲玛聃说,你的东西都被收缴了是吧?我说是的,他又问我知不知道被收到什么地方去了。因为甲玛聃知道我包里有些什么东西,如果没有了这些,我的本领会仅仅只剩下两成左右,即便是对方低挡不住,随便朝着我开一枪,估计我也就得完蛋。
我说我不知道收去了哪里,不过如果没有猜错的话,此刻应该是跟地包天在一起,只不过具体他住在哪个房子里,我就不知道了。想到这里的时候,我问甲玛聃说,你身上有香吗?甲玛聃说有啊,你要干什么?我没有回答他,而是朝着他伸出手来要了三支香,接着我让甲玛聃用自己的衣服罩住我,以方便我点火的时候不会被人发现火光,很快香散发出来的烟雾就高高腾起,于是我就开始召唤兵马香。
指令只有一个,找到我的那个挎包。
第三十七章 .傻瓜闯祸
烟雾这种东西,和别的有些不一样。因为它似乎并不会受到漆黑环境的影响,香头上那微弱的火光,已经足以让我看清楚烟雾飘散的方向。而既然我已经确定我的挎包此刻就在地包天身边附近,所以我只要找到了挎包的位置,就知道地包天此刻在哪个屋子里。
兵马香是一路,用来给我指明方向。而今我身在室外,我还能够抽出一队兵马对我进行保护。除非地包天现在的那间屋子里,也和先前一样画满了各种咒文,而且最让我担心的一件事,就是他们手里有枪,但是根据我先前的观察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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