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的血泪的时候,就从摩耶的金眸里看到了愉悦。
但摩耶在她汗水淋漓的悠闲得好像在散布的姿态却深深的刺激了李慕斯脆弱的小心肝,她也就咬着后牙槽愈加发奋了。
摩耶很快察觉了这点,于是不再保持和李慕斯平行的姿态,而是两步跨到李慕斯前头,蹲下,用他那双狭长的金眸一眨不眨的看李慕斯在他脚下如蝼蚁般挣扎。
那姿势……
李慕斯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他空荡荡的兽皮裙下晃悠悠的大【吡——】,所以,从此以后,李慕斯彻底变成了一个只会“埋头”干事的勤恳努力的好娃。
爬山也并不只是枯燥,李慕斯很快就发现了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巴沙克山看起来非常荒芜,但真正用手和脚触摸了才会发现这里的勃勃生机。
石块下面,不到巴掌高的矮趴趴的草丛里,总是会时不时的蹿出一些小虫子、小鸟或者别的什么。那些动物都很小,最大的也不过李慕斯巴掌大,李慕斯觉得,这才是兽人们不捕捉它们的原因,毕竟,越小的动物就越灵活,付出和收获不成正比。
一开始,李慕斯还被突然冒出来的东西吓得差点撒手滑下山去,但后来某一次,偶尔来陪她爬山并且教给她很多技巧的萨斯抓住了一条黑黑红红的带甲克的虫子,并且生火烤给她吃了以后,眼睛一亮的李慕斯就找到了乐趣,开始努力的在那些石头和草丛下面翻找,并且猜测自己会有些什么收获。
她将那些东西带回洞穴去和萨斯分享,萨斯就会一样一样的告诉她这些都是什么,哪些可以吃,哪些最好赶快扔掉。李慕斯的胃就在这样的锻炼下越来越坚强。
偶尔,摩耶会在她和萨斯讨论的时候来打转,他似乎发现了李慕斯对他的耳朵和尾巴的兴趣,于是经常保持着半兽化的状态在她眼前晃。
如果李慕斯和萨斯讨论得太高兴而忽略了他,他的耳朵就会不高兴的竖得笔直,小幅度的不停抖。尾巴则会时不时的来骚扰李慕斯,挠她的腰或者小腿——两人日渐亲密的接触已经让他速度的找到了李慕斯的弱点。
被袭击了痒痒肉的李慕斯自然就没办法跟萨斯讨论了,只能忿忿的将她的战利品塞进摩耶的嘴巴。摩耶立刻就会高兴的眯起眼睛。
这样反复几次过后,李慕斯才察觉他竟然是在吃醋。这让她非常吃惊。
她一直以为,在这种部落社会中,在雌性可以每个雨季自由选择雄性的社会环境中,雄性对雌性的追求都只是因为繁殖后代的本能,但摩耶的反应彻底推翻了她的这个猜测。他甚至因为同样身为雌性的萨斯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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