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是新郎家的呢……”
钟意站在原地,垂在身侧的手,手指甲深深陷入掌心。
这是她最好的朋友的婚礼,全程录像,她没有地方逃跑。
小时候,钟意一个人上学,被恶犬追着咬过。
清早的路上没什么人,她哭到绝望,腿上被咬了一个坑,缝了六七针。
幼时的阴影深重,此后再小的狗狗经过她身边,她都不受控制地全身紧绷。
所有人都在夸狗狗可爱,硕大的阿拉斯加越跑越近。
钟意身体僵直,眼睫颤抖,额角有生病才会有的虚汗。
这时,有人握住她的手腕,把她往身后轻轻一带。
那手指修长禁欲,微微施力便青筋明显,仿佛要突破那层薄而冷白的皮肤。
世界仿佛在一瞬间静止,耳边喧闹全部远离。
钟意惊魂未定,视线往上,一道清俊高挑的身影笔直投射在瞳孔之中。
顾清淮白色衬衫穿在身上,领带不知道哪儿去了,领口扣子开了一颗,下摆收进窄腰,光风霁月好似神明,鲜花香槟皆为他作衬,本应该是风度翩翩的公子哥,却压不住一身反骨。
他没看她,清冷干净的声音却落在她耳边:“躲我身后。”
第3章
钟意垂眸。
顾清淮的手指干净修长,松散圈过她的手腕。腕骨处的皮肤薄,她的脉搏变得很快,在他干燥微凉的掌心跳动。
视野里不再是那只阿拉斯加雪橇犬,而是他的背影。这个漂亮混蛋本就挺拔,西装把人衬得禁欲至极,身上凛冽的气势更盛。
高中的时候同在一间教室,朝夕相处,瞧不出他身上的变化。
十几年过去,新酒变成佳酿,少年变成男人,变化一下子就清晰了。
记忆里的顾清淮,头发柔软,眼眸清澈,嚣张肆意少年郎,笑起来比谁都耀眼。
而面前的顾清淮,凤眼冷峭,薄唇轻抿,下颌有更清秀锋利的线条,喉结冷淡如同雪山的山巅。
她以前老说,他骨头硬脾气硬,只有头发睫毛是软的。
他笑着碰碰她的嘴唇,少年人不得章法,青涩又细致,说你是不是还忘了这儿。
狗狗送完戒指任务完成,跑向台下新郎官的父母。顾清淮松开握着她手腕的手。
无数次十指紧扣,此时一触即分,他在她眼角的余光之中无法忽视。
他在听司仪讲话的时候轻轻弯了弯嘴角,也作为新郎最好的朋友发言时很给面子地说了几句。
他穿正装也和别人不一样,不打领带,领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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