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麻烦来了!
“站住!撞坏了老子的衣服就想走?哪儿有这么好的事!”一个无赖的模样的一听他的狂吠就知道不是个善茬儿!可惜,本姑娘今天心情不爽得良心都被狗啃了,实在没有八卦的闲情逸致,所以我对于‘事发现场’,瞄都没有瞄上一眼,闻声而转换个行走路路线,可惜,天不遂人愿!
“砰!”一个白色的不明物体落在了‘很容幸’的我面前。如果我的速度再快那么一点点,估计会被波及得连我爹娘都认不出来吧!想到这里,我的心里不由得像打鼓一样,惴惴的。庆幸自己的幸运,倒霉的是别人,虽然这么想有点缺少社会公德。虽然我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世之道,但是对于摔倒在自己脚边的人还是视而不见,就不是自私,而是冷血外带眼瞎了吧,估计会被全世界的‘道德家’声讨,如果他们看见了的话。我无奈再无奈的弯腰,扶起了某个看起来块头很大的倒霉者,刚才的巨大声响,可知对地表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哦,我可怜的地球母亲!至于这个倒霉蛋,是不是活该倒霉我就不得而知了。
我本想将人扶起,尽了我身为‘路人’的责任之后,转身走人,然而,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啊,欲转身,却感觉衣服被人抓住,回头一看,刹时觉得眼前一亮,连天空都变得那么蓝,太阳都变得更加灿烂,虽然今天是个晴天的说。
只见一个绝对称得上是美男子的美男子,任何的形容词都会变得乏善可陈,相信宋玉潘安在此时都变成了丑八怪。虽然我并没有见过宋玉,也没有见过潘安。我只觉得热血沸腾,什么都消失了,只剩下眼前的人,连自己都不存在了。我呆呆得望着他,那如一泓秋水一般的双眸,似乎让我觉得那就是整个世界。我痴了,虽然我已经处于痴呆状态。如果没有外界的干扰,我相信我会就这么以这种姿势直到死亡。可惜,老天终于在紧要关头解救了我。
不知道是什么人,发出了一声轻咳,让我顿时清醒过来,对于自己的失常感到不可置信。我收了心神,深吸一口气,闪过那让我失神的眼眸,迅速扫了一下他的五官和周围,发现周围已经围了三三两两的人,更是有个始作俑者甚是扎眼的以龟速挪了过来,他那巨大如山丘的身体,如杀人犯搬一脸横肉的勉强能成为脸的大饼,让人绝对能在零点一秒的时间内,注意到他,连明星都没有他来得醒目。一身华服穿在他身上都没有猴子狒狒穿着像人。那像螃蟹一样的行走姿势,让人明白这是个醉汉,更是个流氓无赖兼混混二世祖。我镇静的向五米外的家丁招了招手,示意他们快点过来‘救驾’,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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