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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眼子墨,又看了一眼文倾澜,不由嘿嘿笑了起来。
第三十四章 气得跳脚的张唯心
玄德二十四年,某月某日某时
子墨虽然可爱,不过平白多了一个孩子要照顾,使我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忙碌起来,每天周旋在子墨和文倾澜之间,直恨不得多长出一手一脚来。
文倾澜似也不喜欢这孩子牵扯我的精力,偷偷的给他换了几次奶妈,但这小子谁也不跟,只喜欢粘糊着我。我一走他就哭,一回来他才肯笑。
屡试不爽。
玄德二十五年,某月某日某时
……
或许是时日太久,又犯了点潮,下面的字有些模糊起来。
这个册子凌子墨以前已经看过很多遍,即使下面一个字也没有,他也清晰的记得上面的内容。那个人的胡乱涂鸦,一看就知道并未好好念书的破字体,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成了他心灵的唯一寄托,也成了他最宝贝的东西。
可是后来他不敢再看了,他怕自己拼命的去想那个人,怕自己会萌生出要去地下找她的念头,便想着要忘记这本小册子。只是没想到后来当真就找不到了。
现在即使这本册子又找回来,也已经对他没任何意义了,他也不是以前的那个只会被她抱在怀里的小子墨了,而那个人也不再是什么都不懂的假小子了。
他现在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而她也脱胎换骨似的,变成了极有诱惑力的女人。
凌子墨轻笑了一声,把册子拿到烛台上,烧了起来,烛火漫过了小册子,燃起了一个火团,不一刻就只剩下一片灰迹,落在了桌子之上。
凌子墨对着桌子轻轻一吹,满意的看着灰迹飘散在屋内的每一个地方。记得以前那个人曾经说话,玩火的人会尿床,不知道他今天会不会在床上留下一摊湿迹。
他现在所有的一切,包括生命都是那个人给的。说起这些,他们还真是有缘分,命中注定要相识,命中注定要相依。或许还有命中注定要相守一生吧。凌子墨如是希望着。
烧完小册子,他唇角露出一抹最灿烂的笑容。这样就代表他跟以前完全告别了,从此以后他不再是那个抱回来的孩子了,他要以一个男人的身份,去争取白芷的芳心。
他脱了鞋,爬上chuang去。屋里太冷,便把双手塞进白芷的怀里。白芷的身体很暖,尤其是胸前的两个白兔一般的东西,又软又滑。凌子墨把白芷的身体翻过来,头靠在她的胸前,不禁脸上充满了笑意。
想必明天早上,白芷爬起来,又该追着他叫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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