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互相为对方吃东西的画面。
是不是这样会更好吃啊?
为了求证,我不管晃一自己也有拿汤匙,挖了一口冰淇淋递到他面前,他也就顺势的吃掉了。
这时我才懂了,冰淇淋好像又变得更美味了。
原来这并不是故意放闪,而是做这些动作时候,自身会感觉到幸福,但只限于当事者。对于旁观者来说,又或是去死去死团的团员们,可能就很闪吧。
「你好像很喜欢吃冰?」
「对啊,超级爱的。」然后又挖了好大一口。
冰淇淋几乎都是我在吃,晃一都一小口、一小口的舀。
「你多吃一点啊,不然都要被我吃完了。」
晃一对我宠溺地笑了笑,「没关係,你喜欢就多吃点,我可以吃饼乾。」
结果最后冰淇淋是我吃完的,他则负责吃掉饼乾。
本来打算和晃一吃完晚餐再回家,但妈妈却打电话来坏我的好事……呃,是打来关心我,顺便跟我说今天是爸爸下厨,准备要和他挚爱的两位情人用餐,所以要我早点回家。
后来想想,这或许是个可以把晃一介绍给爸妈的机会,不过有鑑于他连跟我朋友的饭局都要考虑这么久了,现在先暂时放过他吧,反正日子还长的很。
在回家之前我陡然想起家里的布丁存货快不够了,所以请晃一载我去家附近的那间7-11。
晃一也跟着进来,拿了几罐麦香奶茶后走过来我旁边,看见我扫光架上的大布丁,惊讶的问:「你要吃那么多?!」
相较于他的惊讶,我很淡然地回:「对啊。」但我觉得这算少了,也不过才六个啊。
「吃得完吗?」
「可能明后天就吃完了吧。」
「你爱吃布丁?」
「其实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才会吃,或者是用脑过度的时候。最近一直在k书,很伤脑细胞,得补一下。」当然我没说的是:都是因为该死的孙世杰占用我的假期!老娘今天超不爽,所以要怒吃三个!
结完帐走出店外,因为离家不远,我打算在这和晃一道别,但他很绅士的提议要送我回家。想想今天月色满好的,因此我跟他建议不如散步回去。
他很体贴地接过我手中装布丁的提袋,我对他笑了笑,十指紧扣住了那隻空下来的手。衬着路灯以及月色的微光,我们的影子被拉得好长,原来这样的画面,也同是种幸福。
「对了,我差点忘记告诉你。」
我甜甜地问,「什么事?」
「期末考完了以后,我的高中学长姊约我一起去垦丁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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