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家娶媳妇总免不了敲锣打鼓,闹出极大的动静。孙府里却是静悄悄,连来凑热闹的亲戚都不多。许是自知用了不光彩的手段,不好将此事宣扬出去,免得惹人非议。
孙良畴是如今卫莺该喊夫君的人,他生的不差,细皮嫩肉,白白净净的,只是从眼神里就看得出来,是个傻子,且傻的有点厉害。他正坐在一张板凳上,歪着脑袋,痴痴地盯着卫莺的脸看,看着看着就笑了起来,口涎从嘴角里流出来,也不知道擦。娘亲告诉他,这是他的娘子。嘿嘿,娘子可真好看啊。
这一切对卫莺来说,像是梦魇一般。
前脚撕掉傅允聘书,后脚收到元昊哥哥来信的那日,已经遥远的像是发生在前半生的事。她身上穿着的是昨日换上的喜服,脸上妆容未褪,朱唇杏眸,头上戴着各色珠钗,俨然新嫁娘的模样。见这傻子一直看着她傻笑,卫莺索性把头别过去,眼不见心不烦。其实她说不上多厌恶孙良畴,只觉得他是个可怜人,甫一再想,又觉得自己更加可怜。
也亏得他是个傻子,昨儿夜里才没有逼着她行那等子圆房之事,今儿个一早起来,柳氏过来查房,发现他没碰过卫莺,忍不住朝卫莺骂骂咧咧,被他给拦住了。他不会表达,在一旁急得乱跳,柳氏气的摔门走了。费那么大力气给他娶媳妇,这下好了,娶了媳妇忘了娘。
“娘,娘子……吃,吃……”
太阳快落山了,燥热散去些许,卫莺早上起就没吃过一点东西,孙良畴笑嘻嘻的站起身来,把一碟子玉珍糕献宝似的端到卫莺面前。
这声娘子听着实在刺耳,她微皱了皱眉,并不答应。
孙良畴不聪明的脑子灵光一现,以为她是嫌不好吃,直接徒手抓一个塞嘴里,做出很享受的表情来,傻模傻样的道,“好,好吃。”
卫莺到底是心地善良,忍着不适尝了一小块。孙良畴高兴的大叫,一遍遍的叫她“娘子”,口舌虽咬字不清,但卫莺还是能听出来那两个字。早知道她不吃了。她撒气似的想着。
眼见这天色愈发暗下来,卫莺心里愈发焦躁不安。她害怕夜晚。
果然,到了掌灯时分,柳氏又来了,对着孙良畴交代好半晌才离开。
孙良畴一手握成圈,另一手食指往里戳,并不知道这是什么动作,只觉得还蛮好玩的。娘亲要他和妹妹一起玩这个游戏,不然明儿有他好受的。他兴冲冲朝着里屋走去。
卫莺见他这傻乎乎的神色和手上的动作,忍不住有些犯呕,要真是失身给这个傻子,哪里寻得到避子药,就是不生也得生,指不定还得生出个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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