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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大概是吧,重要的是我逃出来了。
常笑在把我偷出来后便转眼不见,说是要躲一阵子,不然早晚会被舒春雨抓到,瞧他一脸怕怕的样子,我心想,舒春雨真的有这么可怕吗?
呵呵,不管,反正我逃出来了。
二个月后,某小镇某小店。
电视里的女扮男妆都是假的,古人又不是傻瓜,怎么会认不出唇红齿白没喉结的是个女儿家,就算认不出来,女扮男妆毕竟有别于男人,如此不伦不类,走在大街上不仅不能隐藏自己反而更让人注意。
所以,女扮男妆就算了吧。
我把自己死命往丑里、土里妆扮,所以很幸运,没有认出我,甚至没有多看我一眼,人果真是以貌取人的。
我把头上的发簪都卖了,幸亏上面没有慕容山庄的标记,那东西居然价值不菲,我每经一个地方只卖一两支,到全部卖光,银子换了不少,为了不让慕容家的人随着我卖发簪的线路找来,我又展转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小镇,包了一家小店卖馄饨,我也只会包馄饨。
小店生意一般,但至少能过活,我坐在柜台旁练毛笔字,这个时代我近乎文盲,不会写毛笔字,也不太懂那些繁体字,现在中饭已过,店中无人,便开始练字,总不能每次把账本记得像鬼画符。
连练了三页纸,我便腰酸背痛起来,现在已是冬天,两只手冻的冰冷,我忍着性子两写了两个字,便再无耐心,扔了笔,一下子靠在椅背上。
这日子还是一样无聊啊。
离开慕容山庄已两月多,我道听途说也知道了一些有关慕容山庄的事。
慕容山庄已有百年历史,以医药闻名,全国药馆、药铺无数,连宫廷用药也由慕容山庄提供,自慕容山庄第一代主人慕容春被御封为“医药圣手”后,此封号成了慕容家世袭的封号,由历代慕容家当家人承袭,宫廷的御医都由慕容世家选派,用药都由慕容世家派送,可谓荣耀之极。
原来我之前还是那家的女主人,可惜啊,本来可以好好做米虫,老公也长的不错,只是我该死的血啊,为什么能做药引?害得我东躲西藏,生怕哪一天被慕容家的人逮到吸干。
我轻叹口气,又想起上次侥幸逃脱的事情,常笑说的没错,如果我不是傻子,想逃离慕容山庄并非易事。
在这之前,常笑确实送我“笑令”没错,是答应替我做件事没错,但我身在慕容山庄,又如何找他替我做事,空有“笑令”只是一块无用的铁牌而已,所以才想到栽赃逼他现身,但这样的陷害必定引来舒春雨的紧追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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