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了我,别白费力气了。”黑衣人抬手一拂,掐住了王萱的手腕,一个翻手就把她手里的银簪夺走了,还心情愉悦地说:“簪子不错,定情信物我收下了,你就老老实实的,好吗?”
王萱不知是羞还是气,脸皮涨得发紫,厉声呵斥:“放肆!”
“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就这么和我说话?”
“流氓!”
“就算我把你放下,这荒郊野外的,你还能去哪?你听,是不是有野狗的叫声?我跟你打赌,你一从我背上下去,就会被野狗撕成碎片。”
“胡说八道!”
“你骂我有什么用,我又不会少块肉……诶……嘶……”
黑衣人的后脖颈被王萱咬了一口,虽然王萱没什么力气,但她的牙齿还是有点锋利的,咬在脖子这种皮肤薄的地方,疼痛的感觉更为强烈。
“松口。”
“唔……”
“再不松口就真的少块肉了,那你我可真是骨血相融,一辈子都分不开了。”他把王萱放下来,单手隔开她的头,“你可真是‘牙尖嘴利’,这样吧,你吃我一块肉,我喝你一口血,怎么样?”
他说着不正经的话,另一只手抓住王萱的手腕,小姑娘的手腕细得好像随便一掐就能掐断,在黑魆魆的夜里白得发光,宛若上好的玉石。黑衣人看得发愣,王萱反手一巴掌挥过去,打落了他的面巾。
这是一个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男子,因为他身形高大,所以王萱之前以为他已行冠礼,但看他稍显稚嫩的面庞,却似乎不足十八。但他无疑是一个美少年,澄澈的眸子闪着灵动的光芒,高挺的鼻梁划出完美的弧线,唇不薄不厚恰到好处,就连下颌角都像是天赐的一般毫无破绽,但他眉目间似乎有一股桀骜不驯的痞气,还有少年人的天真无邪,让老成拘谨的王萱颇感不适。
这是一个与她完全不同的少年。
她似乎感受到了一种威胁。
“娇娇儿,我是不是很好看?”他唇角勾起一丝微笑,眸光流动,一双眼睛似乎要看到她的心里去。
“娇娇儿”是市井人家对女儿或意中人的爱称,他这话跟地痞无赖调戏良家妇女一般,令王萱恶心。
“闭嘴!”
少年老老实实地把她放在树下,整了整衣服,从腰间拿出来一瓶金疮药,交给王萱,示意她给自己上药。
王萱不动,赌气一般不肯看他。少年就坐到她身边,温声细语地说:“王萱,我救了你,你却伤我,这是何道理?”
“你为何救我?”
“你城门受掳时,我在城墙上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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