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要把元威看穿,元稚坐在一旁,听着父母的争吵,一下子懵了。
什么?她不是阿耶唯一的孩子吗?阿耶还有一个叫做“元泓”的私生子?
“那孩子生得很好,同你年轻时很相像,只是长得太像辽人,如今时局敏感,我把他安排在庄子上,等日后再认祖归宗。你何必呢,瞒我十八年,难道真当我没见过书房密室里摆着的那柄短刀?阿稚是女孩,我不能再生,你也不愿在侍妾身上下功夫,日后你我都死了,阿稚能靠谁?有个兄长,至少日后还能有人撑腰。”
杨氏冷静理智,似乎并不把元威的私生子放在眼里,她嫁给元威的时候,他刚从与辽国鏖战的沙场上退下来,一身伤病,就连出门相看人家都要拄着拐杖,可她偏偏就看上他了,执意嫁了这个穷小子。后来他沙场征战,一路高升,身边虽有娇花来来往往,他却不屑一顾,对她一心一意,就算是被人嘲讽,断了元家的香火,他也不曾变过。
可谁能想得到,这个重情重义的男人,从十八年前起,就每月送一笔钱财到大端与辽国的边境。他的心上人原是一个辽国牧羊女,桀骜不驯,就像草原上的野风,她用那把短刀征服了元威这个来自南方的战士,为他斟马奶酒,为他跳草原舞,为他留下了一个孩子。
无数个夜里,杨氏望着身边鼾声大作的人,总是忍不住去想,他的心,是否也在那自由放旷的草原上?但她生来理智得过分,就算是父母去世,她也能协助祖母处理好所有的丧葬事宜,她嫁给元威,本就是看中了他身上的野性和潜力。她用一座名叫“温柔乡”的牢笼困住了这头野兽,也因此失去了某些东西。
元稚嗓音滞涩:“阿耶,阿娘她……说的是真的吗?”
元威惭愧地低下头,叹息一声:“是……不过,我不会认那个孩子的,我养了他十八岁,按照草原上的习俗,他已经成年,可以自己成家立户了。”
“既然是你的子嗣,就没有任其流落在外的道理,今日我铤而走险,让阿稚穿着这一身衣服,等宸王妃请求赐婚的时候,阿稚一站出去,必有人指出她衣着不当,坏了这桩婚事,只是没想到出了王家的事。”
“陛下这一次,当真是要下狠手整治王家了么?”
“呵,怎么可能?你没看见么,就算是跟王相针锋相对十多年的董丞,也不得不跪下来替他求情,董丞自己不是三等世家的人,他夫人可是清河崔氏最尊贵的嫡女,当初使尽手段,将人强娶了来,到如今崔氏与他的关系,倒是越来越紧密了。世家南迁之后,都在韬光养晦,崔氏在朝中,只有崔邺官位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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