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近百种危险人物和生物,我宁可遇见其他九十多种,也不想看见这张化为灰烬都认得出来的脸。
雷歇尔.克里夫,这些年来把自己搞成了黑巫师代名词的伟大人物。顺带一提,他还是我的导师,前-导师,过去时态的前缀放在法术导师这个词前头,可比前男友前女友什么的致命得多。
我的脑中已经开始了人生走马灯。
十岁出头那会儿,我曾是个街头讨生活的神偷,走在前往职业盗贼、帮派高层、著名侠盗的康庄大道上。海曼是个自由的小精灵,啊不,半精灵,直到所有人生规划终结于一次失手。一个打扮成贵公子的男人把我抓了个正着,逼我跟他做了几个非常复杂的手势,然后夸我有双灵活的手。
我以为遇到了恋童癖,结果他是个换装出门的法师,那就是我之后的导师,也是后来恶名昭著的黑巫师雷歇尔。
小偷都知道穿袍子的那种人不能惹,谁知道法师大人会打扮成普通人?此后我跟在雷歇尔身边的十多年里,从未见过他穿法师袍以外的东西,可见我的运气真是惊天地泣鬼神。
我在这儿哑口无言地跑着走马灯,雷歇尔在我对面冷笑一声。他的手指开始在空气中划动,口中念念有词。他这种大法师都要磨蹭这么久的法术想想都让人胆寒,因此我不得不将回忆杀拨快一点,直接跳到结果部分。
结果就是,我在当了他十多年学徒后跑了。
我不见得是学徒塔中最强大的,却绝对是其中最机灵的一个。作为孤儿在街头活到十几岁的经历让我多了许多心眼,这经历远非那些塔中出生的傻瓜学徒可以比拟。他们是忠诚的奴隶或死板的野心家,除了导师给出的道路外什么都看不见,而我呢,用他们的话说,我离经叛道,欺师灭祖。
一群黑袍说我离经叛道,十分幽默。
我是个聪明人,所以我活着离开了那里。在我离开后不久,那些忠心耿耿或野心勃勃的学徒们都被导师卖给了魔鬼,一个不剩。自此雷歇尔只剩下我这么一个前学徒,他屈尊花费了一年时间追杀我——整整一年,全神贯注。导师大人总是非常忙碌,一年的注意力真让我受宠若惊,我还是学徒时都没如此享受过这等待遇呢。地狱观光般精彩的一年后,据说魔鬼那边的事情卷土重来,我的导师终于发现自己在我身上浪费了太多时间,只留下一些追杀我的使魔和追杀令便不再管我了。
在那以后已经过了将近十年。
我解决了一批又一批前来追杀我的人,杀死那些使魔,让它们几百年内都别想再来到大地上。我的生活回到了正轨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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