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茶,没过一会儿,红薯也烤熟了,满屋子都是红薯的甜香气味。
宋威堂方才用饭的时候没吃饱,现下自然是要想用红薯充饥,但又不好意思自己一个人吃,便将红薯从炕炉里找出来,给宋珞秋、傅以恒还有魏氏和自己一人分了一个,宋珞秋那个是最大的,而后津津有味地吃起自己那个。
天一冷,宋珞秋就爱惦记家乡的红薯,尤其是她这个红薯又大又软,外表烤的焦焦香香的,里面是那种绵丝丝的,一口咬下去香味溢满整个口腔,只是有一些烫,所以宋珞秋一边吃一边吸着凉气,咀嚼一番才敢咽下去,然后称赞:“今年的红薯好甜啊。”
傅以恒一直不知道这一大个红薯怎么吃,见宋珞秋咬了一口,吃的嘴边都粘上黄色的红薯肉,手上还弄的黑黢黢的,实在有些邋遢,便不想动那个红薯,只劝宋珞秋:“你慢点吃,瞧你烫的。”
再看宋威堂也是这般模样,烫的得把红薯在嘴里炒过一遍才能吃,却仍旧是一个劲往里面塞,兄妹俩的吃香如出一辙。
魏氏倒是没动那个红薯,想来是要等它放凉一些才吃,但殷勤地叫傅以恒吃一个,还说:“今年的红薯长得最是好,生的时候就个顶个的面,烤熟了更好吃了。你们兄妹两个每年冬天都喜欢缩在炕头吃红薯,今天虽不算寒冬,但也没落着。”
说着,魏氏便掩嘴笑了。
宋珞秋暗戳戳翻个白眼,这话说的好像是对她多好一样,实际上每年冬天她缩炕头上都会被魏氏赶下去好几次,并且以往这么大的红薯是轮不着她吃。
她懒得计较而已,专注对待烤红薯。因是刚吃完饭,吃完一个红薯肚子已经鼓鼓囊囊的了,任凭魏氏如何再递上来,她也吃不下了。
却见旁边的傅以恒盯着红薯不为所动,只时不时用手指戳一戳,好像是没吃过螃蟹的人第一次螃蟹一样。她这才意识到傅以恒是富家公子,哪里这般生硬地吃过这些土味,于是善解人意地将红薯掰成两半,用锦帕裹着,随后去厨房取了一柄小勺递给傅以恒。
宋威堂和魏氏这才明白为何傅以恒不吃:有钱人果然考究。
考究到这个份上,傅以恒哪还好意思不吃,大户人家最讲究体面,说到底他是来做客的,哪好摆架子对送上来的吃的抗拒。于是接过宋珞秋递上来的小勺子去挖去里面的肉,然后放在口中轻轻一泯,薯肉瞬间在口齿间化开,甜味好像融进舌尖一般。
果真好吃!
傅以恒这辈子没吃过几回粗粮,往常吃的芋头、土豆都是人做得精致才端上来,他也吃不了几块。可这回他竟然不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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