肤色因失血过多晦暗无光,但眉清目秀,五官精致,特别那双眼睛,笑起来的时候更是波光潋艳,宛若好女。再见这一身的衣袍虽然染血已污,但这布料似是绸缎,必是贵人家才有。
“莫不是从哪家王孙公卿家逃亡的童男,容色甚耀!咄!我又不是好男风之徒,莫想了。”圆脸剑客的脸又一红,低声嘀咕。
童男便就是娈童。
“请问,足下高姓大名,可否帮我寻一桶清水和一套洁净的麻衣,日后孟妩赚得钱物,必将双倍谢偿于君。”孟妩没有听清圆脸剑客的嘀咕,以为他是在计效什么,不太愿意再无偿帮她了,她只好许诺利益于人,这一身血腥味实在是让有轻微洁癖症的孟妩难受地直想呕吐。
“在下越十五,小儿请稍候。”越十五忙清醒过来,再不敢直视孟妩,生怕自己真成了那种喜(87book…提供下载)欢男人的男人了。他可是喜(87book…提供下载)欢女人的,他心里一再强调,忙答应着调头离开。
少倾,一位奴仆将水和麻衣送来。
孟妩迫不及待地换洗了一身,麻衣粗糙有些割肤,但总比补血污了的旧衣强些。孟妩将换下的破了洞的旧衣洗了洗,准备补补以后留着换。
越十五再也没有出现过,只是在傍晚来了个管事,重新安排了孟妩。
如今孟妩成了杂事院中的杂工,每日负责院落的清扫,同时连住的屋子也换了,和几位杂工挤住在一起。原来那屋子是因为伤势的原因,特别关照给的。
饭食总是一种大杂烩,青豆和粟米的混和体,吃得孟妩口中都要淡出只鸟来,本来吃是种享受,跑到这鬼地方却成了负担,但为了生存,孟妩总是每次逼着自己强咽一碗。
看周围的人都吃得津津有味,偶尔大杂烩里也会加了些肉片,他们还边食边大赞美味,孟妩就知道自己是在现代享受惯了,跑到古代在别人眼里的美味落在她口中却成了猪食。
就这样过了半个月,天天吃着这种杂烩,天天和一群汗臭男人住在一块,孟妩实在是受不了,她很想改变现状,不说其它的,至少为了这吃就要想办法。而自己身无分文,体单弱小,这世道又混乱,有想过如穿越文中的一些女主女扮男装出府寻求新生活,然,这乱世中没有任何武力值的男子,随时有挂掉的可能。
老天,教教她该怎么办啊!自荐吧!如果她成为太子的食客,抱上太子贵人的大腿,生活一定能改观。
天无绝人之路!在某一天里,孟妩被暂时借调到大厨房里当杂工时,发现了食客们所食的除了大杂烩,还能多几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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