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独立存在的物体,所以……火焰是得由某个人点燃,一开始这名神秘客也在那间小屋内,在那间堆满尸体的房间!这也是芥诚会被袭击受伤逃至厨房,还有逼不得已开枪的理由!」
「说对了,老同学。怪物等于袭击与进食,尸体等于供养与供物者,火焰则是引发及善后,如此用替换跟串联的法则做联想,整体的结论就是:神秘客一开始是处在辅助食尸鬼进食的角色,补助手法则是将其抱在身上成了两者一体的怪物。进食期间在发现高芥诚后,想要立刻杀人灭口,所以拿了刀具或其他武器扑近面前,两者上演死里追逐的戏码,最后在背对厨房气窗当下,因为外头的灯塔、月光或是船舶的光芒,就像刚刚外头的雷光闪耀效果,使得原本抱住怪物的神秘客两者真面目现形,两张脸庞出现在高芥诚面前,又由于当下情况混乱与恐惧,令他误判了怪物头部在下,本体被光影效果而放大,于是终于朝对方开枪。」
「等一下,白夜。这样讲的话,如果抱着怪物的神秘客只是因为外头的光放大身形,那子弹打中他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不是吗?」
「这当然就考虑到刑警的本能与常识了。」白夜嘴角上扬,此番话像是提醒也像在嘲弄坐在对面人物自身的认知不足。「在未确定对方身份的情况下,而且当事人可能也跟案情有不可否定的关係,警察很少会当场将对方击毙,即使有被反击与危及性命的可能,通常还是会以让对方负伤为前提。
在大部分器官都集中的身体部位,开枪的人会尽量将子弹射击位置瞄准在手跟腿部,先使对方的行动跟攻击力道减弱,争取接下来的反应时间,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现场找不到高芥诚那唯一一发消失的弹头跟弹壳,还有为何逃离岸边的怪物,会用缓慢的速度与你交会在丛间小道上。」
「要是我的话,应该会毫不犹豫射击头部……」
推理作家对老同学的个人见解感到不以为然,紧接着说:「然后第三部份就在此时出现了,也就是我刚才跟你提到,你所错过能救出对方的机会。」
「你该不会想说……」陈坤隆双眼慢慢睁大,联想到一个自己不敢置信的可能,语调接着微微上扬:「难道对方就这样背着我的搭档离开且经过我面前?所以在小道上我看到的那头巨大怪物,就是三者体型的累加……也就是你所说的三位一体!」
白夜点点头,刚好一道雷光闪过,数秒后雷鸣随之而来。
「可是……」
「我知道你想讲什么。如果兇手一开始就想灭口的话,那就让高芥诚昏死在火灾中被烧成焦尸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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