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声,就带着严小夏回了客栈。
歇息的时候,严小夏忍不住戳了戳英慕华:“那房子……能退不?”
其实她心里清楚,这话问的完全是废话。
看着英慕华摇头,她又忍不住建议:“不如我们把房子卖了,到城里来住吧。”
英慕华这才觉察出严小夏是认真的,他不解的挑挑眉,摇头道:“你明知道我们买不起城里的房子……”
“不用买,典房住。”严小夏立即热切的建议,叽里呱啦的把自己理解的典房住的好处讲了一堆。
英慕华搞不明白严小夏到底在想什么,之前是非要买房子,现在买了房子了,她又要去典房子住,这书上说女人善变果不其然。不过他可不打算陪着严小夏发疯,便慢悠悠的说:“典屋也需要银两,我们没有那么多了……”
还不等他话说完,严小夏从枕头下掏出所生不多的首饰,一股脑的塞给英慕华:“把这些东西都当了吧,钱不是问题!”
英慕华的脸立刻就拉了下来:“你想做什么?”
严小夏马上意识到自己又刺伤了面前那男人的自尊心,急忙亡羊补牢道:“我,我是为了我们……”
“不要想东想西的了,再过三日我们便搬回家了,你将东西收好!”英慕华冷冷的推回严小夏手中的东西。
“可是……”
“我觉得那个地方蛮好,没必要非住城里。”
严小夏傻了眼,没想到英慕华的态度那么坚决,她搞不懂,那个地方到底有什么好。
不过严小夏有个特点,那就是识时务,说的好听点是随遇而安,说的难听点就是得过且过。
郁闷了大半夜,她最终也想开了,权当那房子是城郊别墅了,21世纪的人们不都是在城郊或者哪里的买便宜的房子,大肆装修一番,然后再买辆车代步么?两样的花销加起来,也比在城中心买房子花的少,日子还过的舒坦。
第二天英慕华要离开的时候,严小夏再一次坚定的将首饰塞给了英慕华:“这些东西我不稀罕,我只希望自己能过的舒坦。我要我们的家满满当当的,有最漂亮的床,最温暖的被褥,最舒服的浴缸……呃不,浴桶?……总之,既然我们将在那里住下去,我希望那里看上去要有个家的样子。”
本来要推开严小夏的手变得犹豫了,严小夏趁此机会塞给他一个甜枣:“我总是觉得,戴上我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