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其余时间我几乎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今天突感闷的发慌,就来了兴致,想出去晒晒太阳,逛逛街。于是就去厨房找小怜。
路过后院的时候,一声拔尖的女笑语声响起:“呦,这不是我们的大红人陌儿嘛。”明艳拿起手里红色的帕,遮住嘴,冷笑了几声,讽刺般继续说,“怎么也来这种冷清的地方,不是应该在房里陪客人的吗。”
她眼里的妒意和讽刺一览无遗,带刺的话激起我的怒火,她的话中话我明白,她以为所有的人都跟她一样?“陪客人”,这三个带着弦外音的字眼毫无悬念的成了导火线。
我低下头,是可忍孰不可忍,忍了她这么久再忍下去我就不是人了。抬起眼看了一眼明艳,装作没听见她的话,拍了拍身上的衣服:“这里的空气真混杂,瞧,脏了我的白衣。”
“那你可要赶紧去换了,免得等下失了礼面。”
“治标不治本,换了还是要脏。”我笑笑,她怎么还听不出我话中有话。
“怎么会呢?”明艳挑衅的味道很浓。
“这么大的障碍物挡着。”我看了一眼明艳,她的脸越发红:“你!”明艳气愤地低喊,强压住不撕破脸皮的冲动。
我伸出埋藏在衣摆下穿着绣花鞋的纤足,左右摇晃了下,抖落上面的东西:“明艳姐,你看看我的鞋,多脏,刚刚还好好的呢,都说‘好狗不挡路’,莫不是遇上了恶狗,踩着了它踩过的地儿,呆在了有它在的地方,才脏了这新衣新鞋呢。”
明艳气得面红耳赤,却反驳不了我,伸出了带有妖红指甲的食指愤愤的指着我激动得口吃:“你!你!你!”
“明艳姐,你怎么了?口吃?”看着她的表情,我乐得开花,这不就是活生生的泼妇么,啊,不,应该是泼妓!谁叫她这么得理不饶人,我又没得罪过她,每次都话里有话针对我。虽说小不忍则乱大谋,但我李陌儿一向是奉着事不过三的宗旨的,要到了四,就别怪我不给面子了,老虎不发威还真当我是病猫了啊。我装作一副关心她的样子想去抚她的背,帮她顺顺气,她一手拍下我伸过去的手。一阵疼痛从手背上延续到了我的心脏使我皱起了眉头,凑近她耳旁,不带语气低低地说:“这次给你一个教训,少刻薄对人,不是所有人都好欺负的。人家是不想跟你一般见识,别给脸不要脸,这脸要是撕破了可就难看了。”
明艳瞪着我,怒目睁得老大,怒火燃烧,甩袖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