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钩心斗角中生存了下来,还保全了自己的儿子,这样的女人真的不简单。
帝王之爱,她一定曾经拥有过,只是,她明白该在适当的时候放手。
后宫的女人,什么最重要,当然是儿子了。在儿子与丈夫的单选题中,她选择了儿子,这是个聪明的做法,却也是一个女人最大的悲哀。
天气一天天地热了起来,夏天的北京那就叫一个热呀,阳光也不见得有多足,但是空气总是闷闷的,穿着一套宫装,不动都是一身汗。天呀,我是多么想念空调,电风扇也行呀,但是,现在我能拥有的最先进的乘凉工具,却也不过是一把绢制的宫扇而已。
还有一件让我郁闷的事情就是,十四阿哥这次又跟着康熙去塞外了,从他的生日之后,我们就没有单独见过面,有时候我一个人悄悄拿出那块金表来看的时候,都觉得那么不真实,曾经真实发生的一切,不知怎么,就是让人觉得没有真实的感觉。
这天吃过晚膳,良妃忽然要我研墨,别看我不会用毛笔写字,但是在现代的时候,我就极其喜欢什么砚台、墨块之类的东西,到了良妃这里,她见我对这些东西总是露出好奇的眼光,得了空就跃跃欲试地想摆弄一番,就索性让我伺候起笔墨之类的事情。
终于有了可以挽起袖子的理由了,我要研墨呀,总不能让自己宽大的袖子,在主子的砚台和字画之间蹭来蹭去吧,既然可以挽起袖子,那当然就要挽高一点了,天晓得,大热天穿着一身长袖的裙子的滋味,难受呀。
良妃倒是没有注意到我粗鲁的行为,袖子一直挽到接近肩头的位置,虽然衣服的料子薄,但是也足以让我的手臂不能自然地垂下,这样,就使得我的样子,不像是做一件极斯文的事情——研墨,倒像是准备随时拿起片刀出去砍人。
提起笔,良妃沉吟了片刻,才在纸上洋洋洒洒地写了些字,每一个都很美,飘逸娟秀,一看就是出自才女之手,只是,可怜了我站在旁边,只研究明白了这些个都是篆字,至于写的是什么,却不认识它。
心里哀叹呀,这旧时代的文盲,看来我是当定了,不仅不会写,现在人家玩点高难的,就连读也成问题了,幸好我回到的是中国的古代,这要是落在一个外国人身上,乖乖,我就连听和说也完全不行了,真可怕。
和以往一样,良妃也不过是写了几行字,便自去午睡了,留下我对着这些个字,感慨自己白白受了十六年的寒窗之苦,到头来,竟然是英雄全然没有用武之地。
“在看什么呢?这么入神?”一个温和的声音在我耳边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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